閱讀 4557 次 論竣工結算與竣工決算的區別
論竣工結算與竣工決算的區別
姚曉玲 屈曉紅
陜西建工集團三爻小區項目部
一、竣工結算
1、編制要求
工程完工后,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財政部、建設部發布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規定,單項工程竣工結算或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咨詢機構進行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查。單項工程竣工結算或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經發、承包人簽字蓋章后有效。
2、編制依據和編制方法
工程竣工結算應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圖紙及資料,雙方確認的工程量,雙方確認追加(減)的工程價款,雙方確認的索賠、現場簽證事項及價款,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和其他依據等編制。
3、審查和支付
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竣工結算書,并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遞交給發包人。承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遞交竣工結算書,經發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沒有明確答復的,發包人可以根據已有的資料辦理結算。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后,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核對。同一工程竣工結算核對完成,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后,禁止發包人又要求承包人與另一個或多個工程造價咨詢人重復核對竣工結算。發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不核對竣工結算或未提出核對意見的,視為發包人提出的核對意見已經認可,竣工結算辦理完畢。
發包人應對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書簽收,拒不簽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遞交竣工結算書的,發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應當交付。竣工結算書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交付使用的必備文件。竣工結算辦理完畢,發包人應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書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或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雙方簽字后生效。當事人一方對報告有異議的,可對工程結算中有異議部分,向有關部門申請咨詢后協商處理,若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4、竣工結算的審核
根據國家和項目所在地的相關文件和合同約定,竣工結算的審核主要有工程量的審查、各種價格的審查、各項費率及計取的審查、相關合同條款的審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審查、設計變更及洽商紀錄等簽證的審查、各種誤差的審查等方面。
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應注意以下幾點:
1)核對合同條款。
2)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落實設計變更簽證。
4)按圖核實工程數量。
5)認真核實單價。
6)認真核實各項費用計取。
二、竣工決算
1、竣工決算的內容
竣工決算應包括從籌劃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建設費用,即建筑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工器具費用和其他費用等。竣工決算的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工程竣工圖和工程造價對比分析四個部分,前兩個部分又稱之為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和重要組成部分。
2、編制方法和編制步驟
根據經審定的竣工結算等原始資料,對原概預算進行調整,重新核定各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實際造價。用于增加固定資產價值的其他投資,如建設單位管理費、研究實驗費、土地征用及拆遷費等,應分攤于收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時,一并計入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竣工決算的編制流程如下:
1)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
2)核實對照工程變動情況,重新核實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造價。⑶嚴格劃分和核定各類投資。
3)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4)填報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5)進行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6)清理、裝訂好竣工圖。
7)按照國家規定上報審批、存檔。
3、竣工決算的審核
4、竣工決算審計
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時,可以根據需要對項目可行性、項目管理、成本控制、投資效果進行績效評價。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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