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5009 次 西安高層住宅樓工程措施費研究與控制
西安高層住宅樓工程措施費研究與控制
吳娟娟
陜西省建筑科學研究院 710082
1、前言
工程量清單計價在我國推行數年來,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性及材料、機械、人工價格的透明性,構成工程實體的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在報價上已漸趨一致;作為雖不構成項目實體但卻在工程總造價中占相當比例的措施費正逐步成為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競爭點;其價格的合理性成為評標的熱點之一,其費用的調整也成為建設雙方結算爭議的焦點之一。縱觀目前國內造價領域,研究大多數是從理論上針對一個工程項目的計價與管理過程,來研究措施項目的報價或管理的,有關措施費專項實踐研究與探討比較少見,對措施費報價現狀的統計分析的研究就更不多見。
本文將清單項目費與其他項目費用合并組成直接工程費,尋找措施費與直接工程費的關系及規律,并利用相應的數據擬合系統的數學模型,對住宅項目的措施費總價進行預測。
2、措施費的確定與控制
根據對西安地區高層住宅樓工程措施費報價的統計結果顯示,措施項目雖然不組成項目實體,計價規則規定為可競爭費用,在現有的施工規范和施工規程要求下,措施項目費報價仍然呈現了較強的規律性,其結果可以為編制企業投標、招標評標、企業定額的編制、編制工程造價指數提供參考和依據。
2.1措施費的確定與調整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是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的工程量及施工技術方案工程量招標人不予提供,須由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計算后,結合市場水平進行報價。通過以上分析,占工程造價20%的措施項目費價格是否合理,對投標報價能否獲勝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投標人在計算措施項目費用時與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技術緊密結合,結合企業自身現狀和技術水平,認真計算,全面分析,同時要注意考慮市場價格風險進行報價。在投標決策時,應對影響報價的各項因數進行恰當的分析,從全局的角度考慮期望的利潤。
按工程量清單計價中標的工程項目,有關措施費用的調整方法,合同雙方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致使對風險合理分擔。建設單位或投資方既不負責材料采購,又不對材料認質認價,將材料漲價風險全部讓施工企業承擔,不符合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和誠信雙贏的原則。根據陜西省《關于實施《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的意見》陜建發[2005]102號文件第三項第二十六條規定:投標人中標的措施項目費,應為合同價款的組成部分,一般不作調整,出現下列情況時可作調整。第一、發包人更改已審定的施工方案(修正錯誤除外),引起措施費用的增加。第二、施工過程中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變化引起相關措施費用的增加。第三、上述兩類情況發生時,承包人原中標價以綜合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按本實施意見第25條規定辦理;承包人原中標價以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按原中標系數計算。另外,承包商要積極的推行技術創新,主動地選擇新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措施,以安全、文明、高效、經濟地完成工程任務為目標,選擇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地降低措施費用的變化給企業經營帶來的風險。
施工中最基本的資源是人員、材料、機械設備,近年來,物價波動異常,建設工程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如人工、鋼筋、水泥、砂石、瀝青、銅材等)出現持續大幅度的漲落,引發工程造價變動較大,超出發包人、承包人能夠正常預見范圍和承擔的風險。承包人所面臨的價格風險是不可低估的。由于市場價格風險較大,這對按工程量清單計價中標的施工企業來說,所面臨的風險是不可低估的,施工單位在采用系數或造價指標的方法確定措施費時,可以采用式(1)進行修正后使用。
(1)
式中:P為調整后的措施費造價指標或系數;P0為基期的造價指標或系數;ε為固定要素;α,β,χ分別代表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在措施費用中所占比例;A0,B0,C0分別代表各項費用的基期指數;A,B,C分別代表各項費用的當期指數。α,β,χ其中可以由式以前項目的費用記錄加權得到,重點應放在平均值上,同時也應考慮各項目的極大值與極小值。
2.2 措施項目費的評標
根據《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程量清單施工招標參考評標細則》(試行) 陜建招發(2004)8號文件規定商務標措施項目費的評審方法:將措施項目費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基準價,投標人的措施項目費在基準價的0.75~1.10范圍內時為合理費用。否則,該措施項目費不合理,其投標人不得成為中標候選人。 此評標方法認定合理措施費的方法過于簡單,報價構成合理性的評審不夠深入,未能反映投標人因材料儲備、技術進步等所造成的措施費差異。
為了進一步完善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制度,深圳市已于2007年開展了清標工作的試點,清單清標是評標的前期準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其目的是通過清標專家對投標文件客觀、專業、負責的核查、分析,找出問題,剖析原因,給出專業意見,供評標專家和建設單位參考,以提高評標質量,并為后續的工程項目管理提供指引。清標工作的重點首先審查投標人是否按照給出的工程量清單競價;其次分析投標人各項報價是否合理。在進行造價合理性分析的同時,重點關注投標人措施費報價與技術方案是否對應、有無不平衡報價或圍標嫌疑等;三是潛在風險預判,針對清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潛在風險分析,并給出專業意見,供招標人參考。
3.結論
(1)當措施費總而額報價不在工程直接費的22.9%~27.1%范圍時,可以判斷其報價已超出合理性范圍,清標人員有理由認定其報價不合理并寫入清標報告。可以有效地阻止招標過程圍標、竄標后有意抬高造價的行為,也可避免施工企業盲目壓價,低價搶標的行為 。
(2)為了進一步量化各因素之間的關系,還可以根據措施費總額與工程直接費、土建措施費、中標造價的關系,可以建立了以措施費為因變量,以建筑面積、砼用量、鋼筋用量、中標造價、土建措施費為自變量的模型,并模擬分析驗證了模型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
1.陜西省建設廳《陜西省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參考費率》(陜建發[2004]45號)
2.GBG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S].國家質檢總局(SBTS), 2008.
3.董巧婷,解海順,李明。評標價確定方法研究[J]. 2007(8):105-108.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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