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876 次 建設工程變更及索賠管理
建設工程變更及索賠管理
單秀峰
中十冶集團有限公司 710043
一、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包含設計技術聯系單)和工程洽商(包含工程聯系單、現場工程量確認單)等多種表現形式形式。工程變更是經過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為了完善工程項目的功能性、適用性而對圖紙進行的補充及完善。
1、設計變更是圖紙的一種形式。主要是提出變更的單位不同,一般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由監理單位審核后下發施工單位實施,施工單位不能已各種理由拒絕變更。
2、設計變更主要由下列原因產生:通過圖紙會審發現問題;施工過程中由于不確定性引起(如根據驗槽記錄需進行地基處理等);施工工藝發生變化引起;設備采購問題引起(原設備采購不到引發設備基礎變更)等。
3、工程洽商的概念。在施工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問題,為解決問題一般由施工單位提出報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審查同意并簽字蓋章后,有施工單位實施,即工程聯系單(有時還輔助需要進行工程量確認),工程洽商記錄是工程變更的另一種形式,但不限于工程變更的內容。
4、產生工程洽商的原因:施工中發現圖紙仍有差錯,對原設計影響較小的具體修改;圖紙中非結構問題的處理;因施工條件變化;材料代換;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及合理化建議;各種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工程數量上的變更;業主的功能要求變化、發生不影響原設計標準、功能的具體修改變更;用戶的合理的特定要求;合同條件、技術規范、施工順序與時間的變化;
5、工程變更的管理措施:
不能在無變更通知單下提前更改圖紙施工,防止給施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記錄應經各方簽字,形成有效的設計變更文件;變更應及時,避免因拆除造成浪費及索賠事件發生。
6、工程變更的費用管理。
變更若在原圖紙施工內容已實施完畢后,要注意原圖紙已實施部分的費用核算,調減或取消項目也要簽署設計變更單,以便結算時扣除。
由于設計部門的錯誤或缺陷造成的變更費用以及工期的損失,由造價部門協同業主方與設計單位協商索賠事宜;
由于監理失職或錯誤指揮造成設計變更的,應由監理單位承擔一定的費用;
二、工程簽證
1、工程簽證是指除施工合同之外的其它新增的施工任務,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與施工單位人現場代表約定就施工過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藝、功能、構造、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之外的責任事項所作的簽認證明。是為工程結算或最終結算增減工程造價的依據。簽證單通常由發包人代表、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代表共同簽署生效。
2、工程簽證的內容:
零星工作、臨時增加的其它施工任務、工程中途停建、緩建造成的工期及費用損失、不可預見的地下障礙物的拆除與處理費用、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拆改費用。
3、工程簽證的管理分析:
工程簽證應隨施工任務隨干隨簽,同步于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常見問題及原因如下:
(1)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理工程師不重視簽證,隨意簽證、造成簽證內容與實際不符、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虛作假。
(2)簽證遺漏或未及時簽證,管理隨意造成拖延;沒有搞清哪些費用需要簽證、對合同條款把握不清,造成簽證遺漏。
(3)簽證內容不規范,許多簽證上只有“同意”“屬實”字樣,沒有附圖及詳細資料,工程量無從核實,費用項目無從確定。
(4)簽證責任人不清、簽證責任方簽字不齊全。無合同規定的有授權的各方簽證人共同簽字,或者出現多頭簽字,被鉆空子。
(5)現場簽證日期與實際不符。
(6)同一工程內容存在重復簽證、交叉簽證,常見于土方挖運、障礙清除、工程拆遷等項目中。
(7)任意修改已批準確認的施工方案導致費用增加。
(8)工程簽證做不到隨干隨簽,補簽證、回憶錄式的簽證給施工方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及損失。
(9)簽證內容不明確、簽證單的資料記載不詳細、內容含混不清、模棱兩可,計算費用的依據條件不足。
4、施工單位應做好現場簽證工作
現場簽證與工程造價以及施工索賠密切相關,簽證費用順利轉化形成合同價款,需要有關各方、各專業之間的分工協作,有效的溝通配合,各專業業務知識的復合應用,簽證工作的好壞對承包商獲得合理經濟效益有直接影響。
(1)堅持好現場簽證的基本原則
堅守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從承包商的角度說,盡管有獲取實際利益的需要,但不夸大、不無中生有、不高估冒算,堅持客觀公正的態度,有助于贏得簽證各方的信任與尊重,避免相互扯皮、推脫現象,有利于簽證辦理效率和成果固定。
(2)堅持一單一算、一月一清原則
一個現場簽證單應編制一份費用預算,且對應一個工程合同。現場簽證單內容應與費用預算書對應列項。每月匯總已完簽證增減費用。這樣可以保證防止結算漏項;對于按約定當月支付簽證費用的工程,可以及時獲取合同收入。對于合同約定由支付簽證費用限額要求的,可以匯總列項,使簽證工作條理化。
(3)堅持量價分離原則。現場項目部只確認發生的工程量,其價格由項目造價人員負責。一般的現場簽證不以金額的形式簽證費用。
(4)現場跟蹤、完工確認原則。簽證項目施工過程中,應經常約請監理人員以及造價審人員視察現場,形成臨時記錄,使其對整個過程產生的工期、數量、技術組織的變化、可能發生的費用有客觀的了解、判斷。當現場簽證項目完工后,應及時申辦簽證,特別隱蔽工程,必須在其覆蓋之前簽字確認,避免爭議。
(5)先估價后施工原則.對于工程量或工作量較大、或規模較大,從而發生費用大的的簽證項目,施工前先估價,并根據發包人的審批意見執行。
(6)時間限制原則:對現場簽證及補充預算應及時辦理,防止因違反因合同關于辦理期限的約定,喪失要求利益的權利。
(7)保證簽證的有效性:保證簽字齊全,防止有授權的簽字人工作調動產生的拒簽。
(8)可追溯原則:現場簽證的資料,包括:簽證手續、簽證申請、簽證預算、簽證預算審核等原始文件應及時整理、歸檔,必要時經辦人應保存復印件;
(9)廢料回收原則。因現場簽證中許多是障礙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發生的材料或設備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應簽明回收單位,并有回收單位出具回收證明。
三、建筑工程施工索賠
1、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某一方負責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受損方通過合法程序向對方要求補償或賠償的活動。通過索賠定義可以看出索賠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經濟補償和時間補償。以對方違約事件為條件,己方無過錯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合法的賠償要求的,索賠是在損害事件發生后的事后行動。索賠的依據包括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兩個方面:索賠方提出的補償要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索賠需要足夠的文件支持。按索賠依據的范圍分類,索賠分為合同內的索賠;合同外的索賠,道義索賠。
2、工程變更、簽證與索賠的相互關系
從工程變更的內容看,主要工程變更是對施工圖紙的修改,是組成設計文件的一部分。工程簽證涉及簽約合同價款以外的事件,側重于為經濟利益服務,雖然簽證內容不體現費用,但是通過工程量等與費用緊密聯系。工程簽證是雙方就變更、質量變化、工期增減、損失賠償價款調整等內容達成的具有補償性質的雙方協議。簽證是索賠的依據,索賠證據是簽證內容反映的事件。對于未發生或未履行完畢的事項,簽證與索賠無關,如對因變更引起的工程量變化,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的簽證,系一種補充協議的性質。對于已經發生或履行完畢的事項,索賠是過程,簽證是索賠的結果,即簽證辦理完畢,意即索賠成功。
3、施工單位的索賠管理工作
(1)建立施工索賠的組織體系:確立有授權的人員;組織機構;目標;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重視溝通和索賠環境的影響。充分發揮好團隊作用,密切配合,頑強默契。
(2)樹立正確索賠觀念,積極主動的索賠意識,有針對性地進行業務培訓,提高現場簽證索賠人員的業務素質,使之掌握一些基本造價知識,索賠知識,做到既熟悉現場實際情況,又熟悉有關規定,能充分掌握一定的信息數據并進行分析和處理能力。
(3)索賠是一種合法的正當權利要求,是確保合同雙方履行各自允諾的義務所必須的正常行為。
(4)要加強合同、文件的學習掌握索賠工作管理程序。
(5)索賠分析,重點是尋找合同依據,利用合同中的明示條款,據以判斷事件的發生引發的索賠條件是否成立。同時仔細推敲合同文本各條款之間的因果關系,證求具備索賠條件的隱含條款,據以提出索賠依據,實施索賠行動。
(6)索賠所需各類資料收集整理齊全,形成有效地索賠證據。索賠成功的主要依據是合同文件和法律及與此有關的證據,做好信息與資料的管理,為變更、索賠以及對爭議的處理提供可靠依據。
(7)加強各方積極溝通,創造良好簽證索賠環境。各方的合作中,通過與發包人、監理工程師積極主動的溝通,可以增進理解,信任,增加協作、融洽的氣氛,去掉埋怨與隔閡,使得心情舒暢,良好的合作環境,會使變更索賠的效果最大化。
(8)正確處理爭議問題。業主與承包商在簽證及索賠問題上形成爭議,主要在于對已經發生的事件,體現在簽證內容上的真實性。要認真研究合同,廣泛收集簽證索賠信息,精心準備,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理出對應條目,做到事實清楚,證據有力,邏輯嚴密、有理有據。
(9)重視監理工程師的作用。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索賠必須先報監理工程師,判定索賠條件是否成立,以索賠成立后其索賠要求是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或準確,待做出結論后報業主批準,并通知承包商。
(10)索賠合理及時。索賠處理不及時,會相應的導致不能及時收入合同價款,進而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及時處理索賠事件,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對現場變化、變更事宜以及索賠資料印象深刻,有助于簽證索賠成功的機會,如不及時,會導致回憶困難,一旦相關責任人調動,繼任者不清楚這些情況,辦理時效果會大打折扣。嚴重的情況是,超過合同約定索賠期限,會喪失索賠的權利。
重視策略與技巧的運用,注意變更、索賠及爭議處理中運用洽商技巧。保持良好的談判氛圍,要了解業主的心態和底數,對于可能得益較大的索賠事件,應采取各種措施,爭取更大的利潤空間。掌握好索賠時機,比如在施工高峰或關鍵時期,工程中的大量問題都會暴露出來,業主最擔心的是工程進程和質量,這時承包商針對一些重點工程或控制工程提出切合實際的補償要求,往往是比較適宜。
參考文獻:
1、齊寶庫、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必修課教材,東北大學出版社 2011.5
2、白均生、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變更索賠實務,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2012.8.1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劉軍 呂琳琳 編輯 劉真 文徑 審核)
上一篇: 淺析西安市建筑施工領域應急管理問題及對策 |
下一篇: 淺談建筑施工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