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5014 次 2011年設立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評定辦法
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評定辦法
《中國建筑學會章程》第二章第四條規定,本會應設立“資深會員”。中國建筑學會的資深會員應該是學術水平高、學風品行好和具有較高社會資望的專家群體。做好資深會員的發展、管理、服務工作,充分發揮這一群體的作用,對促進我國建設科技進步和建筑學術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為了積極穩妥地做好此項工作,制定如下評定辦法:
一、評定資深會員的目的
為了鼓勵廣大會員和建筑科技工作者不斷攀登建筑科學技術高峰,為建筑科技事業發展、學術進步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多做貢獻,應評定在建筑科技領域中工作成績卓著,學術上有較深造詣,熱心學會工作的建筑科技工作者為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FELLOW)。資深會員是我會設立的最高級會員稱號。
二、資深會員評定工作機構
學會常務理事會委托組織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本會資深會員的具體評定工作。
三、資深會員的申請與評定
1、申請條件
中國建筑學會會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申請資深會員:
⑴獲得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或獲得國家設計大師稱號者;
⑵擔任中國建筑學會常務理事職務以上者、擔任各省、區、直轄市建筑(土木建筑)學會副理事長以上職務者、擔任中國建筑學會直屬分會副理事長(副會長、副主任)以上職務者;
⑶具有教授或研究員級專業技術職稱,擔任甲級建筑設計院副總師或建筑學院(系)副主任以上職務者;
⑷對國家建設事業有突出貢獻者。
2、申請辦法
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本會兩名資深會員介紹,并填寫《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申請表》。如果申請人所在單位沒有符合條件的推薦人,可由中國建筑學會直屬分會或省級建筑(土木建筑)學會負責推薦。《申請表》填寫完畢后,經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報送中國建筑學會秘書處。
申請人可直接向中國建筑學會秘書處、中國建筑學會直屬分會或地方學會索取《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申請表》。
所有《申請表》應通過不同渠道,至遲應在每年的八月底前報送中國建筑學會秘書處。
3、資深會員的評定
歷屆中國建筑學會理事長自然獲得本會資深會員資格。
中國建筑學會的資深會員每年只評定一次。評定時間為每年的10月。
學會組織工作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定小組,對資深會員申請者的資格進行評定,審定合格者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長會議審批。
首批資深會員由中國建筑學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按照評定標準認定。
四、會籍管理
1、申請人經評定為資深會員后,本會秘書處即向其寄發《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接納通知書》。
2、資深會員會費為每人每年1000元。申請人在接到本會書面通知后,應在15日內將首年度會費1000元交至中國建筑學會秘書處。之后,資深會員應于每年的3月31日前交納當年會費。
3、本會秘書處收到資深會員交納的會費后,將開具收據和為其辦理注冊手續,并向資深會員寄發《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證書》。
4、資深會員在注冊登記后將享受學會提供的相應服務。學會每年將在《建筑學會通訊》、學會刊物上及中國建筑學會網站上公布新評定的資深會員名單。每四年編輯出版一冊《中國建筑學會資深會員名錄》。
5、為確保資深會員的權利義務,資深會員每年交納會費時注冊一次,如資深會員屆時未盡正常交納會費的義務,將視為自動放棄接受服務的權利與會員資格。
6、資深會員的全部資料實行計算機軟件動態管理。
五、資深會員參加學會活動的辦法
資深會員可根據需要選擇本會的兩個分會參加學術活動,本會將各位資深會員選擇分會的情況分別通知相關分會,由各分會與資深會員進行聯系。
資深會員可以按規定參加學會組織的各項學術活動。
六、學會提供的服務項目
1、優先從本會資深會員中推薦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2、優先從資深會員中推選中國建筑學會大獎候選人。
3、優先從資深會員中向建設部推薦設計大師候選人。
4、優先從資深會員中向國際專業組織或團體推薦國際會議主題報告人,競賽評委,論壇報告人等。
5、優先從資深會員中向國際專業組織或團體推薦執委會委員、專業委員會委員等。
6、所有資深會員的資歷和專業成果均輸入中國建筑學會人才信息庫,以供查閱。
7、學會將定期免費向資深會員寄發學會《建筑學會通訊》。
8、資深會員可以免費任選一種學會出版的《建筑學報》、《建筑結構學報》和《建筑知識》刊物。
七、《資深會員申請表》的印制
《資深會員申請表》由學會統一印制。
八、辦事機構
學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有關資深會員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學會秘書處負責。
本辦法自2004年4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于中國建筑學會組織工作委員會。
注:本辦法于2006年1月9日“中國建筑學會十一屆三次常務理事會”修改、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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