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6776 次 碎石墊層在碎石樁復合地基中的作用
摘要:本文通過對復合地基受力性狀的分析,結合實際工程檢測和處理檢測結果,全面論述了碎石墊層在碎石樁復合地基中的必要性...
碎石墊層在碎石樁復合地基中的作用
李凱1,張顯飛1,寧建鋒2,張鋒2
(1.陜西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地基基礎研究所西安710082;2.戶縣建筑管理處,戶縣710300)
1、前 言
碎石樁復合地基作為軟土地基處理的一項技術,以其機具簡便、操作簡單、質量易控制、既經濟又有效而廣泛應用于軟土地區。
碎石樁為散體材料樁,是依靠碎石置換軟土,并形成高強度(相對軟土)的樁柱體來提高承載力和減小沉降的。本文擬從許多規范和工程設計實例的遺漏或不足,通過對復合地基受力性狀的分析,結合實際工程經驗和檢測結果的對比,提出碎石墊層在碎石樁復合地基中是必不可少的,沒有碎石墊層就不能稱其為碎石樁復合地基。
2、碎石樁復合地基受力性狀分析
復合地基按增強體材料分類可分為:A、散體材料樁復合地基;B、柔性樁復合地基(又稱弱膠結材料樁復合地基)。
碎石樁是依靠樁間土的側限阻力而成樁的,它既不傳遞摩擦力也不依靠端承力來承受荷載。復合地基提高承載力減少變形的作用是依靠樁土協調作用來實現的,散體材料樁承受的豎向荷載有一部分轉化為樁間土承受的水平荷載,使樁間土的受力狀態從原來單純的垂直向受力狀態改變為以水平向受力為主的空間應力狀態,這是散體材料樁復合地基的一個重要特性,也是與柔性樁復合地基的本質區別。樁間土抵抗這種水平荷載的阻力隨深度的增大而增大,這可從Hughes和Withers的試驗(見圖1)得證,即樁間土抵抗樁體的側向位移的阻力隨深度增大而增大。圖中說明,深度為兩倍樁徑范圍內的側向位移比較大,深度超過(2~3)D時,側向位移可忽略不計。
碎石樁復合地基承載能力決定于兩個因素的四個方面,一個因素是碎石樁柱體,包括樁體自身的承載能力和樁體在荷載作用下樁間土產生的圍壓對其承載能力提高產生的影響兩個方面;另一個因素是樁間土,包括樁間土對樁體的側限能力和樁間土通過樁體排水固結后強度得以改善的程度兩個方面。
碎石樁復合地基變形的組成包括樁體的自身沉降和樁間土的變形兩部分。樁體的自身沉降是以樁柱體在荷載作用下的壓脹變形為主,對于樁間土的變形則是以壓縮變形為主。復合地基置換率多為0.2~0.4,即壓脹變形可忽略不計,可近似認為樁、土變形均是由壓縮變形引起的,因此,在荷載作用下,碎石樁復合地基變形可近似認為由樁頂的變形和樁間土表面的變形構成(如圖2)。說明了碎石樁復合地基表面和淺部性能對地基處理的效果起決定作用。
3、碎石墊層在復合地基中的作用
由廣義虎克定律得知:
Ep =[δz-μp(δx+δy)]/εZ(1)
樁體變形模量Ep是樁體受到的綜合應力δz-μp(δx+δy)與豎向應變εZZ 的比值,其中μp(δx+δy)表示樁周土的側限阻力。說明復合地基工作的前提是樁土協調一致!如何使樁、土協調工作,應力分配合理也就成為復合地基研究的一個課題,比較簡便和有效的方法就是鋪設墊層。
3.1墊層作用
眾所周知,在荷載作用下碎石墊層可以通過碎石的流動補償性調整樁、土應力分配和復合地基變形,使基礎-復合地基共同作用。特別是在碎石樁復合地基中,由于碎石墊層材料與樁體材料一致,更使墊層――樁體――樁間土成為有機的一體,協調作用更為明顯。
3.1.1碎石墊層的拱效應:試驗表明,復合地基在受荷初期,應力開始向樁頂集中,樁頂沉降大于樁間土沉降,說明碎石墊層中卸載拱已經形成,拱腳位于樁頂,荷載經卸載拱傳向樁頂,而位于卸載拱下面的樁間土所受應力則大大減小。
3.1.2調整樁、土應力比:由于樁頂和樁間土的沉降不同,調動碎石墊層的流動補償性,逐步調整樁、土應力比,不使應力過分集中在樁間土而造成復合地基上部整體剪切破壞或應力過分集中在樁體上而造成鼓脹和刺入破壞。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和協調工作,樁、土應力趨于合理分配狀態,此時,復合地基即處于平穩狀態。
3.1.3保護表土和改善接觸條件作用:實踐證明,邊施工碎石樁邊鋪設碎石墊層能避免施工機械對施工后的復合地基表土的擾動,在軟土地基中還可以改善表層排水條件,使表土強度有所提高;同時,能改善基礎與復合地基的接觸條件防止地基反力不均而造成“脫空”或基礎傾斜。
3.2碎石墊層厚度與復合地基工作性狀關系
據有關復合地基的研究與模型實驗得知,隨墊層厚度的增加,樁頂應力減小,土頂應力則增加,并隨上部荷載的增加,此現象更為明顯,這樣可使樁土應力比最大值下移,而樁周土的圍限力則隨深度加深而增大,避免了剪切破壞和鼓脹破壞。但是,在某一墊層厚度下樁頂應力減小和土頂應力增加皆趨于平緩,說明復合地基有效發揮樁、土承載性能存在一合理的墊層厚度,試驗和經驗認為合理的墊層厚度為30~50cm。繼續增加厚度在技術上已無意義,且經濟上不合理。
3. 3工程實例結果對比分析
碎石樁根據其制樁工藝可分為:振沖碎石樁和干法碎石樁兩大類。采用振動水沖工藝制樁的,稱為振沖碎石樁,采用各種無水工藝(干振、振擠、錘擊、強夯等)制樁的,統稱為干法碎石樁。本文僅對振沖碎石樁實例進行分析。
3.3.1陜西九棉819#住宅樓振沖碎石樁6組試樁工程:場地軟土為淤泥及淤泥質粉細砂,根據陜西九棉建筑設計室設計碎石墊層厚度為40cm。經碎石樁復合地基處理后復合地基較快穩定,表面堅實,碾壓未有反彈現象。單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對比得知,有墊層的單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沉降較小,當取s/d=0.015時對應的荷載也較高,且每加一級荷載沉降皆能很快地穩定下來。根據設計院的要求作三組有墊層單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對比三組無墊層下的單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結果表明,無墊層下的復合地基承載力特征值絕大多數為130~150kPa,而有墊層下的試驗結果卻是特征值全部為大于180kPa。試驗數據表明有墊層的復合地基性狀比無墊層下的復合地基性狀有明顯的改善,見表1。
表1 試驗結果匯總表
試驗
序號 |
試驗
點號 |
是否鋪設
碎石墊層 |
承載力特征
fspk(kPa) |
360 kPa時
最大沉降量(mm) |
180kPa時
對應沉降量(mm) |
1 |
No.1 |
有 |
≥180 |
10.785 |
4.124 |
2 |
No.2 |
≥180 |
10.665 |
4.689 | |
3 |
No.3 |
≥180 |
8.595 |
3.933 | |
4 |
No.4 |
無 |
≥180 |
14.785 |
8.932 |
5 |
No.5 |
≥180 |
14.665 |
8.522 | |
6 |
No.6 |
≥180 |
13.595 |
6.708 |
兩部分檢測結果表明,在墊層下的復合地基對應的180kPa時沉降量為3.933mm~4.689mm,平均沉降量為4.249mm;360kPa時最大沉降量為8.595mm~10.785mm,平均沉降量為9.015mm;在無墊層下的復合地基對應的180kPa時沉降量為6.708mm~8.932mm,平均沉降量為8.054mm;360kPa時最大沉降量為13.595mm~14.785mm,平均沉降量為14.348mm。對比說明有墊層下的復合地基能使樁、土強度充分發揮作用,從而提高復合地基性能。
3.3.3本工程振沖碎石樁處理工程設計碎石墊層40cm,施工完后30日,沉降基本趨于穩定,碾壓過程未出現反彈和蠕動等不良現象,據沉降和位移觀測數據結果表明,復合地基性能完全符合工程使用要求。而未設計碎石墊層復合地基基本能穩定,但沉降量相對較大。
對比說明,碎石墊層作為復合地基的過渡層,能有效地加快復合地基的穩定時間,應視為復合地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無墊層作用下的碎石樁復合地基工作性狀
無墊層作用下的碎石樁復合地基,荷載直接作用在樁頂和表土上。
由于碎石樁體頂部初期自身沉降較大,特別是振沖碎石樁,初期沉降大于樁間土的沉降,造成荷載初期集中在樁間土上,當荷載較大特別是樁身上部質量又較差時易使樁與樁間土一道構成鍥形滑 體,產生淺部整體剪切破壞。隨時間的推移,碎石樁體自身沉降完成,碎石樁柱體的應力集中逐漸起作用,荷載向樁體集中。由于樁間土強度較樁體低很多,此時樁間土沉降大于樁體,樁間土可能沒有分擔或僅分擔極少部分荷載。這樣,荷載過分集中于樁體上,在4D(D為樁徑)深度范圍內,樁體側向變形增大,擠壓樁間土,而樁間土在淺部的側阻力較小,且因分擔的荷載小而無法靠上部受荷的增大來增加側阻力,也就無法通過樁間土側限阻力的增大來提高樁體強度,當樁體側向變形產生的側擠力大于樁間土的側阻力時,樁體產生鼓脹破壞;同時,因荷載集中于樁體上,當樁底為軟土時,應力擴散至軟土時也易造成樁底刺入破壞。因此,無墊層作用下的碎石樁復合地基隱患較多,這些隱患應靠碎石墊層的協調作用來消除,許多工程失敗的原因皆在于未把碎石墊層作為碎石樁復合地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來看待。
5、結 語
經以上的理論分析和工程實踐證明:
(1)墊層能產生卸載拱作用。
(2)墊層能有效地、合理地調整樁、土應力比,使樁、土應力比最大值下移到樁頂下某一深度,充分發揮樁、土強度。
(3)墊層可作為表土排水措施,加速表土的“殼”化。
(4)墊層可改善地基與基礎的接觸條件,使基礎――復合地基協調工作。
(5)碎石樁復合地基工作是通過碎石墊層――碎石樁體――樁間土的協調工作來完成的。
(6)碎石墊層在碎石樁復合地基中是非常重要的,且存在一合理的厚度,試驗證明20-50cm比較經濟、技術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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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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