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646 次 淺談建筑工程安全監理
摘要:本文筆者結合現場工作經歷,就施工現場安全監理方面的工作內容、方法、措施及監理過程中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提出一些經驗和看法,以期與同行交流,共同提高監理水平。...
淺談建筑工程安全監理
李淑麗
(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725000 安康)
隨著社會發展日新月異,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居環境不斷改善,建筑市場逐步規范,并形成了一個有序、公開、公平的競爭環境,建筑規模也逐步向大型建筑、高層建筑以及地下結構形勢發展,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也被廣泛應用,工藝設計、結構設計越來越復雜,自動化施工程度日漸提高。面對如此之多的變化,此時傳統的生產管理模式以顯得力不從心,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嚴重損失,這些都告誡人們安全意識要提高,安全防患勢在必行,然而僅靠政府職能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依法干預以及施工企業自身的安全管理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到安全生產管理的活動中來。屬于社會屬性的建設監理便應運而生,安全監理是建設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雖然《建設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條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及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但屬于行政法規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自2004年2月1日施行)(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承擔監理責任。”很明顯《條例》已把安全職責納入到監理的范圍,將監理單位所要承擔的安全職責法制化。2006年10月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又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監理的內容、程序和責任。
從現實和發展趨勢考察,監理責任范圍在逐步擴大,程度在逐步加深,根據《條例》和《意見》精神,監理單位在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文件時,也就自然需編制包括安全監理范圍、工作程序、制度措施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內容的安全監理規劃。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還應當編制專項監理實施細則,細則中明確安全監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求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在現場監理工作中也是絲毫不敢懈怠在監理范圍內的監理安全責任。
實踐也證明,通過施工企業內部強化安全管理和有效實施安全監理管理,某種程度上實現了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規范化、程序化和科學化,制止了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降低了施工中的安全風險程度,消除了事故隱患,確保工程建設安全實施。建設工程安全順利地進行,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都是有利的,正如人們常說“控制了安全就是抓住了效益”。
筆者結合現場監理工作經歷,就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內容、方法、措施以及監理過程中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提出一些經驗和看法,以期與同行交流,共同提高監理水平。
一、筆者認為,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包括: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理工作以及收集整理安全監理資料。
一)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
1、監理單位內部首先要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文件,包括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分項和分部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專項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文件。對中型及以上工程項目還要建立以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的安全監理組織機構,下屬有土建、水電工程等的安全監理工程師。
2. 安全監理工程師要重點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標準,對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還要查看是否經專家論證、審查,有無安全驗算結果,是否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3、審查總包單位、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資質,是否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安全施工許可證。
4、審查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架子工、起重機械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爆破工等的資格。審查操作證的時效性和人證相符性。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制定保證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6、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7、檢查施工單位投入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的檢測、檢驗、驗收、備案手續。
8、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安全報監備案手續。
9、查看勘察設計文件,看是否存在與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不符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較大施工風險的問題,以便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
安全監理人員對上述各項的審查和檢查結果,均應記錄在安全監理日志或月報中。
二)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理工作
1. 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已通過審查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及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2. 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具體落實情況,如現場是否懸掛各種安全宣傳標語和警示標牌;對操作人員是否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教育和培訓的方法與手段;工作面“三寶”、“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情況;現場臨時用電是否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保”等。對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實施旁站監理,如塔吊的安裝、拆除等。
3. 檢查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施工機械如塔吊、井架等是否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備案以及是否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4. 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檢工作,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同時不定期抽查現場持證上崗情況。
5.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6. 在監理巡視檢查中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暫時停工令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7.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發性事件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臨時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單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積極配合有關單位、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四不放過”(即:一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受到教育者不放過;三是事故責任者和責任領導不處理不放過;四是事故處理后沒有整改和預防措施不放過)進行處理。
8. 參與安全檢查評價工作。
三)、安全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1、安全監理內部管理資料,包括(1)安全監理規劃(2)分項或分部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3)專項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4)監理日志(5)監理月報(6)現場安全檢查記錄表(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監理通知單。
2、審查或檢查的施工單位管理資料,包括:(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2)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責任劃分表(3)安全生產措施備案表(4)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5)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記錄(6)安全技術交底記錄(7)特殊工種名冊及崗位證復印件(8)現場安全教育記錄(9)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10)臨時用電安全檢查記錄(11)施工機械安全檢查記錄(12)保衛、消防安全檢查記錄(13)料具安全檢查記錄(14)現場環境保護檢查記錄(15)環境衛生檢查記錄(16)安全檢查評分表、匯總表。
對于以上資料的收集、整理,力求做到詳實、及時和規范。
二、安全監理經驗和看法
1、監理通過審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與施工單位溝通,如有需要補充、完善、修改的,應采取及時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補充或完善。監理與施工單位的正式溝通都要采用書面形式,這不但是竣工驗收和檔案管理的需要,而且是監理工作的規范要求,同時是監理自我保護的需要。
2、監理對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不能流于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學性、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針對項目特點提出問題。
3、現場監理人員要養成多學、多看、多講的習慣,多學就是多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文,結合施工現場,分析施工單位做法有沒有安全隱患,如果有應該如何解決;多看就是通過巡視檢查,經常留意施工安全問題,走遍施工現場的每一個點去發現問題和及時解決問題;多講就是安全生產預控措施經常講,緊張繁忙地操作是要講,講安全問題時要把問題調查清楚后才講,要講深講透,要引起施工人員的高度重視。這樣,遇到安全事故時才會不淌虛汗。
4、安全監理人員要做到現場檢查時要有施工單位安全員參加并做檢查記錄,開安全生產會議時要做會議記錄,重要的安全問題與處理要隨時記在安全監理日志或月報中。
5、安全監理人員要依據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條文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正確公正地判斷安全問題,因安全問題的判斷發生分歧時,應依據合同文件或通過檢測、試驗等手段,用事實說話,用數據說話,以理服人,切忌憑個人的經驗和看法隨意做出決定。
6. 監理單位同時要高度重視自我建設
(1)監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保證安全生產監督責任的落實。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所監項目工程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并根據監理情況明確安全監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安全監理人員在總監領導下,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日程監理。
(2)監理單位要加強對監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并熟悉安全操作規程。
(3)監理單位要及時傳達和布置安全生產的工作內容和檢查內容,并對安全監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檢查或不定期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項目監理部及時落實整改,并組織進行復查。檢查和整改的內容及結果要有書面記錄。
(4)項目總監每周要對施工現場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消除隱患。
監理單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監理的責任,對施工現場實施動態的和全過程的安全監管,做到該審的審,該查的查,該報告的報告,該記錄的記錄,才能切實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同時也做好了自我保護工作。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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