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814 次 陜西省土建學會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 第三章 獎勵范圍和條件
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
第三章 獎勵范圍和條件
第三章 獎勵范圍和條件
第十五條 陜西土建學會科技獎獎勵范圍包括陜西省土木建筑領域土木工程、城鄉建設、建筑施工等行業。
第十六條 陜西土建學會科技獎范圍包括:
一、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工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等科技創新成果;
二、先進科技創新成果的推廣、應用、轉化成果;
三、在重大工程項目中采用的科技創新成果。
第十七條 申報陜西土建學會科技獎的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技術(或方法)上有重要創新,技術難度較大,解決了行業或本地區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關鍵問題,總體技術水平和技術經濟指標達到行業或地區先進水平;
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顯著,并經過二年以上(含二年)較大規模的推廣應用,取得明顯效益;
三、成果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范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對提高本地區、行業或技術領域的技術含量,推動本地區、行業或技術領域科技進步作用明顯。
第十八條 申報陜西土建學會科技獎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和個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主要完成單位應當是在陜西省境內注冊的法人單位及其下屬機構,同時是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單位會員;
二、主要完成單位應當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產和推廣應用過程中提供重要的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關鍵的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
三、主要完成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要完成人是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個人會員;
(二)在項目總體技術方案的設計中做出重要貢獻;
(三)在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解決過程中做出重要技術創新;
(四)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
第十九條 陜西土建學會科技獎科技創新先進集體推薦條件如下:
一、在陜西省境內注冊的法人單位及其下屬機構,同時是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單位會員;
二、具有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有穩定的科技管理機構或專門的研發團隊,有明確的科技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完成計劃的具體措施;
三、具有持續不斷的科技研發投入,企業年研發投入占主營營業收入的3%以上;
四、具有較高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或在研項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或填補國內及本地區空白的先進水平;
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技術,獲得專利10項以上,其中發明專利3項以上;
六、 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項以上(含1項),或經國家登記的由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1項以上(含1項),或國家級工法2項以上(含2項);
七、取得的科技創新成果在陜西土木建筑領域具有示范、帶動、輻射和擴散作用,對本地區行業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動作用。
第二十條 陜西土建學會科技獎青年科技獎旨在表彰獎勵在我省及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科技創新中為學科發展、行業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突出成就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被推薦者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具備“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二、 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個人會員。
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土木建筑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項以上(含1項),或經國家登記的由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1項以上(含1項);
(二)在工程技術方面,主持重大工程技術管理和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貢獻,并有顯著應用成效,獲得國家級工法1項以上(含1項),或省級工法3項,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技術,獲得專利2項以上;
(三)在宣傳普及科學知識、推廣技術、轉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獲得全國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或綠色施工示范工程1項,或省級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或綠色施工示范工程3項。
四、年齡不超過40周歲。
五、未曾獲得本獎。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尹維維 尚雯瀟 編輯 文徑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