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924 次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體會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體會
陳文莉1 張德義2
(1.咸陽師范學院基建處:2.陜西天工建設公司 715517)
1.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工程合同價款的簽訂思路
工程量清單報價是在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時,招標人依據工程施工圖紙,招標文件要求,以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統一的施工項目劃分規定,為投標人提供實物工程量項目和技術措施項目的數量清單:投標人根據自身的綜合實力。結合工程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并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自主填報清單開列項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和稅金在內的綜合單價與合計匯總價,并以所報綜合單價作為竣工結算調整價的招投標方式。這樣的招標人提供數量清單、投標人自主報價的方式區別于國內以往實行的定額報價,因此,總結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的思路如下:
1.1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工程價敖結算的事項進行約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內容:(1)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3)工程施工中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4)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5)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及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6)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7)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8)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10)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1.2在我國現階段,根據工程特點,發、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對于工程價款的約定,可選用下列約定方式:(1)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2)固定單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調整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3)可調價格?烧{價格包括可調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等,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綜合單價和措施費的調整方法,調整因素包括:a、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b、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價格調整;c、經批準的設計變更:d、發包人更改經審定批準的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e、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3工程變更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也是容易引起合同價款爭議的主要原因,一旦變更發生,變更合同價款可以參考下列方法.a、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b、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c、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對方確認后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咨詢或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2.工程價款、合同爭議的處理途徑
為了能夠保證在實施過程中真正實現效率優先,結合國內實際情況,當工程價款結算出現爭議時,可以參考以下思路解決:
2.1可由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接受發包人或承包人委托.出具竣工結算報告。如當事人一方對報告有異議的.可對工程結算中有異議部分,向有關部門申請咨詢后協商處理.若還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2.2如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已竣工驗收或巳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應當就有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暫緩辦理,雙方可就有爭議的工程委托有資質的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結算依照約定辦理。
2.3如當事人對工程造價發生合同糾紛時。也可參照以下:l)雙方協商確定;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2.4效率優先處理思路。工程在施工過程當中會經常因爭議而導致雙方無所適從,消極地等待爭端的解決,而解決爭端的過程是漫長的,因爭議而停工的事件也屢見不鮮,導致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對于涉及爭議的相關條款約定應以效率優先為指導思想。
3.建立正確的索賠觀念
一般來說,施工索賠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它必然要引起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利業主的重視.花費各方的時間和精力去準備證據材料、解釋合同條款、舉行談判協商等。如果爭議交由仲裁、訴訟,那么各方投入的時闖和精力,財力更加巨大,影響了工程的進展甚至終止合同。因此,要端正國內建筑行業的索賠觀念,有效地預防索賠的發生,一旦發生后,防止爭端發生,公平合理迅速地解決索賠才是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從以上定義可以明確以下幾點:
3.1索賠是一種合法的正當權利要求,不是無理爭利。它是依據合同和法律的規定,向承擔責任方索回不應該由自己承擔的損失,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3.2索賠是雙向的。合同的雙方都可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被索賠方可以對索賠方提出異議,阻止對方的不合理的索賠要求。
3.3索賠的依據是簽訂的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索賠成功的主要依據是合同和法律及與此有關的證據。
3.4施工索賠的目的。在工程施工中,索賠的目的是補償索賠方在工期和經濟上的損失。承包商可以向業主提出索賠:業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賠。
4.結論
總而言之,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應該充份考慮各類因素,預防為主,在平常工作中注意證據的收集、整理,從而做到以公正、公平的原則去處理好合同方面的問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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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尹維維 尚雯瀟 編輯 文徑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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