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2693 次 試論采用工程量清單辦法的施工索賠
試論采用工程量清單辦法的施工索賠
周 萍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云南昆明 650032)
1、前言
市場經濟體制的工程量清單與計劃經濟體制的定額計價是兩個不同的體制,一個是工程索賠,一個是按實結算,兩者之問存在原則性差異。傳統上,直接費按實際計算,間接費、利潤按直接費和間接費比例計算。主管部門發布的定額預算單價是按通常施工方法、施工機械、施工工藝等組成項目費用價格。只要施工方法、施工機械與合同不同、承包人就可以按實結算,更改預算單價。而工程清單計價采用的是綜合單價,無論采用什么施工方法,施工機械都不能改變工程量清單項目單價。只有遇到某些特殊情況時,承包人才可以依據施工合同條款提出工程索賠。
在市場激烈競爭條件下,索賠是培養和發展建筑市場,強化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對企業增強合同意識,加強項目管理.提高合同履約及企業素質、落實企業自主權、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搞好]二程建設、振興建筑業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我們必須熟悉和掌握相應索賠管理體系,并掌握及靈活應用《施工合同》(范本)條款,提高 工程項目索賠的管理水平。
2、施工索賠
1)施工索賠,指施工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依據合同規定對非由于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給予補償要求的行為,施工索賠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合同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都力求把各種問題進行詳盡、準確的說明,減少合同實際障礙。但是,因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承包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避免損失發生,向發包人提出要求索賠。索賠是一定行為造成的,也可由不可抗力引起,也可由合同當事人一方引起。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只要是另一方違約使另一方蒙受損失發生的索賠,都是一種正當權利的要求。
2)施工索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36.2款規定,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涉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合同文本索賠程序向發包人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3)在市場經濟條件,建筑市場中的索賠是一種正,F象。當前,由于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形成,在建安工程中,發包人不應索賠、承包人不敢索賠和不懂索賠、監理工程師不會處理索賠的現象普遍存在。面對這些情況,還應大力提高雙方對施工索賠意識,認真對待和搞好施工索賠、這是維護投資效益和企業利益的一件大事。實踐證明,利用索賠手段可以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3、索賠原則
1)有經驗的承包人應該事先知道的事宜不得作為索賠依據,這是工程索賠原則。投標造價包含的應該是投標前可以知道和能包干的全部費用,自然氣候是事先應該知道的,投標時應該考慮現場的實際勘測,地質情況.和異常的惡劣自然氣候,承包人事先不能合理遇見,并且,人力不可抗的自然風險屬發包人風險,
2)由于國家政策,法規的變化導致直接影響工期,造價的變化調整.發包人提交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經現場調整都無法發現的地下多種障礙等,客觀上給承包人造成停工、等候等多支出費用情況。
3)屬發包人責任,沒有按合同交付設計圖紙,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施工場地,證件,地下管網等資料造成施工人員及設備等不能進場.工程不能按時開工而延誤工期,發包人工作失誤,拖延合同責任范圍的工作.造成工程施工受阻,甚至停工,未按規定時間撥付工程款等。
4、變更索賠
1)在施工過程中、原設計的施工圖紙遺漏,圖紙相互矛盾,局部內容缺陷等應完善的設計變更這是其一;另外承包人在執行經發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時,因非承包人責任的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對某具體施工方法進行修改而使工程成本加大、其他費用增加;還有使得其工程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數量、施工順序、進度和施工方法發生變化、也都鷹為工程變更。
2)由于工程的長期性,復雜性及客觀條件的多變性,決定了實施過程中的工程量變更的自然性,承包人施工時完成的工作量超過或少于工程量表巾所列的工程量l0%以上;蛘呤窃谑┕み^程中現場工程師、業主指令增加的工作,改換建筑材料、暫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變更必然引起新的費用,或需要延長工期。這些情況都構成了工程變更。承包人都可提出索賠。
3)產生工程索賠的原因較為廣泛,復雜。合同缺陷,環境生產過程發生變化導致的損失,承包人都應提出索賠。施工合同必須利用書面形式,業主、監理的指令也應采取書面形式,如果事情緊急,業主、監理可以發出口頭指令,承包人也應執行,但承包人應書面記錄業主監理指令.在不影響執行的前提下,盡可能當場辦理或事后催促業主、監理盡快補發正式書面指令簽證.
4)實施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有部分傳統格式施工合同的條款也需要進行適當修改。如:工程量清單項目單價,承包人承認的是單價合同,而不是總價合同;采用總價合同時,工程量清單只做付款參考。而業主不應列出工程量清單招標。又如:某工程項目花崗巖地面實際面積960m²,而且業主有意或者無意列出400m²招標,這怎么能以總價合同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量變更索賠是依據施工合同規定有權要求的主張,不應將變更索賠或者被索賠稱為不光彩的事。
5)管理費、利潤的計算方法是投標人自己決定的,承包人不能對自己的投標計算方法提出索賠,這與定額計價時代的情況不相同。
5、材料價格索賠
1)自2003年以來,全國鋼材價格持續暴漲,為此材料價差額計算值得探討。由于材料進貨渠道的不同,材料價格也不相同。國內大多數省都按政府公布的物價指數計算材料價差,是公平,合理的方法;各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建材可當期間材料價格指數使用。而云南省(2005)5號文的出臺,物價浮動±%以內的部分不予調整材料價差,在材料瘋漲的年代,這給施工企業帶來了較大的風險。
2)云建標(2005)5號文計算方法
例:某工程總造價2000萬元。,其中鋼材價格占總價的15%,投標時的鋼材價格4000元/噸,本期造價200萬元。鋼材本期信息價4900;元/噸假設結構工程占總價的50%,而本期工程全部完工的結構工程,鋼材價格占總價的15%也相當于結構總價的30%,施工合同規定物價浮動±l0%以內部分不予調整價差。
即:(1)本期鋼材價格系數=(本期鋼材信息價一投標時鋼材價格)/投標時鋼材價格
(2)本期鋼材價差=結構工程造價*鋼材占結構比例*鋼材價格系數
(3)±lO%不子調整計算
本期鋼材價差=本期造價*占結構總價比例*(價格系數一lO%)
按材料所占比例和政府公布的物價指數計算材料差價是國際慣例,其原則是排除人為因素對材料結算價格影響,對材料耗量的影響,避免采購價格真實性發生爭議,簡化計算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扯皮。
6、不可抗力索賠
不可抗力的情況有戰爭、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火山爆發、山洪等…在此類索賠作出之前.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外界條件是否不可預測,在多大程度上不可預見。
2)不可預見的程度對工期延誤及費用增加影響。
例:我方承擔某工程項目室外工程,由于連續暴雨,導致山洪,為了保證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業主指令盡快調集施工機械及抽水設備,緊急處理盡快恢復施工。我方向業主提出索賠,認為如此大量的土方、積水造成被淹和被迫停工,實屬無法合理預測的外界條件,應該得到賠償。最后,按規定計算業主補償我方為此所發生的費用。
7、結束語
一個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人是否對索賠運用自如。通過索賠能使工程收入達到造價的10一20%,有的索賠也可達到或超過合同本身,由此可見,施工索賠作為一種利用合同保護合法利益的手段,在整個工程承包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有效索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簽訂合同時就應樹立索賠意識,避免合同缺陷,使自己在合同階段就處于不被對方約制的有利地位。同時,工程索賠涉及到建筑市場雙方風險和利益,依據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處理,完善工程索賠制度,對于工程造價有效控制具有現實意義。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溫紅娟 尚雯瀟 尹維維 編輯 文徑 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