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5805 次 DDC樁在消除自重濕陷性黃土中的應用
DDC樁在消除自重濕陷性黃土中的應用
王發安1李曉峰2
(1.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 710003 西安;2.西北大學基建處710069西安)
1、工程概況
黃帝陵祭祀大院(殿)工程位于黃帝陵軒轅廟北側,建設場地地形比較復雜,北側原有上山車道高出場地l4米,道路坡度較陡,坡度達7.75%左右。西側原有車道北高南低高于建設場地,東側沿黃陵中學操場有一條南北通約1~3米高差的陡坎。現有山門前廣場與東西二側道路有l.5米落差。土質為自重濕陷性黃土,濕陷等級為Ⅳ級(很嚴重)。該工程為甲類建筑,因此基底以下的全部濕陷性必須消除。由于DDC(孔內深層強夯法)樁夯擊時的錘擊能量很大,對本場地的堅硬濕陷性黃土比較適用。祭祀廣場四周的綠化帶下部地基也采用DDC法,由于孔內填素土,既能滿足種植要求,又不會因澆灌或積水產生濕陷而影響周邊的廣場、建筑及圍墻的安全穩定性。總施工面積34387平方米,總樁數49210根,總施工天數110天,樁長4.5-11米,樁徑400毫米,樁間距900毫米,按正三角形布樁。經DDC處理后應消除濕陷性,且樁體壓實系數不小于0.95。
2、技術簡介
(1)采用履帶式長軸旋鉆機成孔,錐形JB98-1-6自落式夯實機進行素土夯實。
(2)成孔后對樁徑(≥+lOmm)、樁長(≥lOOmm)、垂直度(≤1.5%)、位移(≤50mm)進行復核后方可對孔底空夯8次(8mxl800kg),然后每次回填230mm高素土,約0.12m3,夯擊8次,落錘高度5M。回填至一半時即1/2樁長時夯擊10次,落錘高度4M。
(3)回填土含水量l3%至l8%。
3、施工工藝
(1)采用分區封閉外圍,隔行隔點跳打的施工順序。
(2)施工作業面應高于設計樁頂標高lm,以保證樁頭質量。當標高不夠時,用土墊至施工標高,待施工后,再將墊土挖去。
(3)地基處理的邊樁的施工作業面應由地基處理邊線向外放lm,以保證鉆機能就位。
(4)每一行成孑L后進行土質含水量的測試,當樁間土含水量不足15%時,應進行注水。注水孔隔行、隔點成孔,注水深度視縱向土質含水率而定,將注水一次性注滿后放截至水滲完。若含水率還不夠,可再注水。
(5)回填土含水量l3%至l8%之間,若不足13%應進行悶水,若含水量大于18%應將其與干土進行拌和悶放。
4、檢測:
由于目前國家尚無DDC樁施工驗收規范,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研究,并參照有關資料,結合現場情況,認為檢測項目為:濕陷性消除情況;樁體素土壓實系數。在成孔后首先對孔的直徑,孔的深度逐一測量。孔的直徑73%在450mm-430mm之間,27%在430mm-415mm之間,孔的深度全部大于樁長200ram以上。符合施工要求。
(1)取樣:按區域采用隨機抽樣布置檢測探井,共打探井55個,深度4.5m-11.0m米不等,共計396m。在每個探井內分別取樁間土和探井周圍三個樁的樁體不擾動土樣,樁間土每1米取一件,共396件。樁體每2米取一件,共取594件。同時對樁體直徑進行檢查,是否有斷樁,縮徑現象。
(2)實驗:進行常規指標和濕陷系數試驗990組。樁間土自重濕陷系數試驗396組,平均值為0.002-0.003。說明在處理深度范圍內自重濕陷性已消除。樁體無縮徑,斷樁現象。所測的濕陷系數有l2個大于0.015,占3.1%,最大值僅為0.024。根據濕陷系數,計算剩余濕陷量最大為4.95cm,一般小于3cm。說明樁間土的濕陷性已基本消除。樁體的壓實系數平均值為0.972-1.005。部分壓實系數偏大其主要原因是樁端已到基巖面擠密空間有限所致。樁體的壓實系數平均值為O.980。
檢測結論:各區樁間土經DDC樁處理后,濕陷性已消除滿足設計要求。各區樁體壓實系數平均值大于0.95,滿足設計要求。DDC樁復合地基工程質量滿足設計要求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上一篇: 鍋錐與旋挖鉆成孔灌注樁施工經濟性與適用性分析 |
下一篇: 水泥固結灌漿在地基處理中的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