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439 次 談項目管理與監理的不同
談項目管理與監理的不同
常 斌
(陜西建科建設監理公司 710082 西安)
中國建筑業原先沒有“項目管理”一說,隨著許多 國外項目管理公司進駐中國之后把“項目管理”的概 念引入了中國建筑市場;而項目管理服務又一直讓人 與本地的“監理”服務混淆不清。那什么是項目管理,什么是監理,它們之間的區別又是什么呢?
項目管理知識體系(PMBOK)指出項目管理是在項目活動中運用知識、技能、工具和技術來實現項目 要求。其中項目管理的過程被劃分為九大知識領域, 包括項目綜合管理、項目范圍管理、項目時間管理、項目成本管理、項目質量控制、項目人力資源管理、項目 溝通管理、項目風險管理、項目采購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 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 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 化服務活動。
項目管理與監理的區別不能簡單而論,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區別:
l.性質不同
監理是業主、承包商之外獨立的第三方.它不受 建設單位、承建單位任何一方的制約,從客觀上說它必須保證了其在處理矛唇時的“中立”、“公正”地位。項目管理是建設單位組織內部的活動,項目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延伸,站在業主的一方,代表業主管理項目的各個方面。項目管理首先是對自己的直接上司(或本公司)負責,當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利益一致時,這種關系不會給承建單位帶來危害。但當二者利益不一致時,項目管理者必然會站在本單位一邊。從而使承建單位的利益受到影響。
2.工作范圍不同
工程監理的工作范圍應定位在勘察、設計、施工階段,但現階段國內監理的實施范圍主要是施工階段。聘請監理屬于國家的強制性要求。國家明確規定對部分建設工程必須實施監理。如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如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等。監理的中心任務是協助業主實現建設工程的總目標,即控制項目的建設進度、質量和成本三大目標,但通常以控制工程質量為主,包括使用材料的質量和施工質量等。按照目前國外通行的慣例,項目管理公司以咨詢為主,可以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過程管理,從項目最初的設計到施工階段,直到整個項目全部結束。它也可以對工程的某一階段進行管理。項目管理是由業主根據需要而選擇的一種交付方式,沒有任何硬性規定。項目管理相對于監理而言比較宏觀,它更注重項目的規劃、管理及控制方法等。
3.作用不同
項目管理的目的是使項目成功,是項目成功的內因,監理的日的是盡可能促使項目成功,是項目成功的外因。項目能否成功最終取決于項目管理。項目失敗意昧著項目管理的失敗,監理工作的成敗不能以項目的成敗來衡量。衡量監理王作的成功與失敗,要看其在項目的監督、控制、管理上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具體來講要看:是否按要求履行了職責,對項目中的問題是否提前預見、是否及時發現、是否及時處理等。
4.對進度和成本的管理方式不同
針對進度管理.項目管理要負責進度計劃的制定、進度計劃的執行、變更及監控.監理只負責進度的監理和進度變更的控制。因此,監理沒有義務制定項目計劃,更不能干預承建單位制定計劃,只要審查承建單位的計劃是否符合項目本身的要求就可以了。
5.責任與風險不同
由于項目管理與監理對項目的作用不同和對進度、成本的管理方式不同,因而承擔的責任與風險也不同。項目管理應對成本、進度和質量負有直接責任。監理只承擔監督責任,不直接承擔進度、成本和質量責任。承建單位在承包項目的同時也承擔該項目的風險。而按照國際慣例,監理單位一般不承擔風險的直接責任,它只是公正地分配建設單位與承建單
位之間的風險。
6.對從業人員的要求不同
就一般意義的項目管理與監理而言,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能力要求要高于監理人員。因為項:日管理要求從項目立項、勘察、設計、施工、竣工等整個過程進行管理。其施工前期要準各項目任務書、成本規劃和預算評估、整體規劃進度;要與相關政府9聯絡協商,制定采購戰略,管理總承包商的招標9鬻與業主協商并推薦臺適人選,并準備商業文檔整合設計文檔,編入合同。施工階段要對工程建設的進度、質量和成本蘭大目標進行控制,要負責進度計劃的的制定、進度計劃的執行、變更及監控等,所以項目管理人員需要有較深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更全面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對人的管理能力。
然而,監理工作比項目管理更嚴肅,監理人員站在“中立”、“公正”的角度上,要求比項目管理人員嚴格程度要高的多。現階段,監理工程師需要參加統一的培訓、取得國家認可的資質后方能從事監理工作,而國家對從事項目管理工作的人員要求沒有硬性規定。監理人員需要有較寬的知識面、較高的道德水準、要公正無私。
監理行業要進一步向前發展,必須針對建設項目 的特點,在借助于國外項目管理的優勢的基礎上提高 自己的層次,走與項目管理共同發展的道路。同時, 國內還必須盡快出臺和完善相應的標準、規范,使監 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標準化;規范化,避免因人員的差異而導致工作的隨意性和不確定性。
參考文獻:
[1]《監理與IT項目管理的不同》,作者羅峰
[2]《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2000版(中文版),中文版己授權予北京現代卓越管理技術交流中心,原版版權為美國項目管理協會(PMI)
[3]《建設工程監理概論》,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尹維維 尚雯瀟 編輯 文徑 審核)
上一篇: 強化安全監督 提高管理水平 |
下一篇: 談對工程監理工作的幾點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