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2851 次 談工程項目施工的環境管理
談工程項目施工的環境管理
劉 健,賈興安
(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江蘇南京210018)
近十年來,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城市地鐵、水利、電力、電信、地下商城等建設項目逐年增多,與此同時,各項建設對環境的影響也越來越強烈。工程項目建設已成為產生環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1.項目施工中的主要環境污染
1.1大氣污染
工程建設項目運輸、裝卸建筑材料,施工場地平整、道路開挖等各種施工活動,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地面揚塵,造成施工現場及附近一定范圍的大氣污染,影響居民的生活和身體健康。
1.2土壤和水污染
施工場地現場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流失的漿液、廢舊原料、物品以及化工原料的包裝(如油漆桶、瀝青桶等)、廢電池、廢舊燈管等的丟棄,造成周圍環境污染, 使土壤、水質惡化,特別是在橋梁施工時影響更大。據資料介紹,一塊廢舊電池就能夠使幾十噸的水被污染。
1.3噪聲污染
施工過程中要使用多種施工機械,如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卡車、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振搗器、電焊機、打夯機、打樁機等,這些機械在工作過程中都會產生強度不等的噪音,對周圍居民的生活和健康會產生很大影響。
1.4固體廢棄物污染
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建筑垃圾,若不采取有效的處置措施,也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1.5樁基擠土及挖土對環境的影響
當建(構)筑物采用預制樁、沉管樁等擠土樁作為基礎時,擠土樁沉人地下,樁身將置換等體積的土體,使周圍一定范圍內的土體發生豎向和水平向位移,過量的土體移動常常導致鄰近建筑物和構筑物產生裂縫、道路路面損壞、水管斷裂、煤氣泄漏、邊坡失穩等一系列環境事故。
由于高層建筑和地下空間的開發日益增多,基坑的開挖深度越來越深,開挖環境越來越復雜,使得深基坑開挖對環境的影響也日益突出。施工過程中,如降水、支護以及開挖措施失當,易引起流土、管涌、基坑底隆起、基坑突涌、甚至圍護體系破壞等事故,危及基坑周圍建筑物以及地下管線的安全或使其使用功能受到影響,造成停水、停電,停氣、通訊中斷;導致建筑物開裂、傾斜,甚至倒塌;造成道路開裂、坍塌,影響正常交通等。不僅破壞環境,貽誤工期,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常常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1.6裝飾裝修材料中的甲醛等有害氣體及放射性物質對環境的影響
隨著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類建筑的裝修檔次也隨之提高,各種新型裝飾材料不斷涌現,造成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越來越多,所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日漸突出。
由裝修造成的污染主要有甲醛、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等)、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以及氡氣等。
甲醛、苯系物、TVOC主要來自各種人造板材、粘合劑以及涂料等。
氡是由鐳衰變產生的放射性氣體,無色無味。國際癌癥機構已確認氡有致癌性。
裝修材料是氡的主要來源,如花崗巖、磚、水泥及石膏等,特別是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天然石材。其次是來源于土壤。
2.項目施工環境管理的法規、方針和目標
2.1環境管理的必要性
隨著科學技術和經濟的發展,人類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文明,但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環境問題,諸如沙塵暴、大氣污染、水土流失、生態破壞等等。經濟的快速發展付出了高昂的環境代價。在嚴酷的自然界挑戰和報復面前,人們認識到開發利用自然,必須以尊重自然界的客觀規律為前提。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環境與發展大會”標志著人類社會已從工業文明的時代,進入到環境文明的新時代。環境與發展并重,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已經成為全人類的共識。因此,為更好地減少污染,保護環境,使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必須對項目施工實行環境管理。
2.2項目施工環境保護有關法規和標準
與項目施工環境保護有關的法規和標準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如建筑法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建設單位委托建設項目施工時,必須將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委托施工。施工單位承擔建設項目施工時,必須將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技術措施,防止或減輕施工所造成的污染危害,并及時處理廢棄物,修復受到破壞的環境。
2.3項目施工環境管理的方針與目標
項目施工環境管理的方針是: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節能降耗,文明施工,保護環境,持續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項目施工管理的目標是:控制和減少揚塵和廢氣,降低施工噪聲,及時有效地處理固體廢棄物,最大限度地防止污染或將污染控制到最小程度。
3.項目施工的環境保護措施
3.1組織措施
3.1.1實行項目環境保護責任制
把環境保護指標層層分解,列入承包合同和崗位責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環境保護自我監控體系。
項目經理是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施工現場環境保護自我監控體系的領導者和責任者。要把環境保護指標作為考核項目經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3.1.2加強檢查和監控工作
施工過程中要加強檢查,做好對施工現場的粉塵、廢氣的檢測和監控工作。要與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和文明施工現場管理一起檢查、考核。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粉塵、廢氣和污水的污染。
3.1.3改善施工現場環境,進行綜合治理施工單位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降低噪聲、粉塵、污水的污染,另一方面要和建設單位一起協調好外部關系,同當地居民、派出所、環保部門等加強聯系,及時溝通,并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3.2技術措施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專門論述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在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組織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地區、行業和企業有關防治空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等。
3.2.1防止大氣污染
施工便道要經常灑水,保持濕潤。材料運輸、裝卸和堆放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散落和揚塵造成環境污染。除設置符合規定的裝置外,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樹葉等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車輛要安裝凈化消聲器,確保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工地茶爐、鍋爐要盡量采用消煙除塵和消煙回風型產品,煙塵必須滿足允許排放量要求。 應優先選用商品混凝土,無商品混凝土的,應盡可能采用現代化設備以降低粉塵污染。加強化學藥品管理,防止遺灑、泄漏。
3.2.2防止噪聲污染。
要科學安排施工,合理選擇和調整施工時間以及機械設備的配置。主要應采取以下措施:
加強施工人員環境保護意識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環境保護的自覺性。盡可能將作業時間安排在白天。在城區或居民區應分階段作業,嚴禁晚間施工,盡量減少對施工場地附近居民的干擾。
對施工機械進行合理選擇,在環境敏感地區及附近施工時,應及時調整施工設備,加強對機械、設備的保養和維修,減少施工設備振動和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2.3防止水、土污染 施工廢棄物不得隨便傾倒,應按照規定運至指定場地。生產及生活污水應設置有效的隔油池、沉淀池,不得直接排人河道。不得在飲用水處沖洗車輛、施工機械和化學藥品及器皿。施工現場攪拌站廢水、水磨石污水、電石污水必須經過有效處理符合排放標準后方可排人城市管道。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環境。化學藥品以及外加劑等要安排專人妥善保管,庫內存放,防止污染。
3.2.4防止樁基擠土效應及挖土對環境的影響
在樁位線和要保護的建(構)筑物之間開挖緩沖溝,以減少地面表層位移。 控制打樁速率,調整打樁流水順序,打樁流水方向應背離需要保護的建(構)筑物。根據施工經驗,樁位預鉆孔是一個控制擠土作用的有效措施。預鉆孔孔深應根據場地地層情況和工程情況確定。
做好開挖方案的優化設計,確保降水成功,考慮基坑開挖的時空效應,做好現場監測,開展信息化施工,是預防和減少開挖施工事故的有效措施。
3.2.5加強回收處置和重復利用
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處理,砂石可作混凝土的骨料,碎磚可作三合土或回填料。塑料桶、箱、盒、編織袋等可回收利用作為再生資源。
在混凝土攪拌站及沖刷集中的地方建儲水池、集水井等,及時回收廢棄水,經適當處理后再用于工程或沖刷。
人員較多、施工周期較長的大型施工場地,可在廁所附近建沼氣池處理垃圾、糞便,用沼氣作為能源,不僅可消除污染,還可節約能源,降低施工費用。
3.2.6防止裝修、裝飾對環境的影響做好材料的進場檢驗,嚴禁使用有害物質超標的裝飾材料。選用無污染、少污染的施工工藝。如將板材與基體的連接方式由膠結、膠加釘的連接固定方式改為釘接、卡接方式與基體相連固定。
推行樣板間制度。樣板間是在裝修工程全面開展前,在擬裝修的工程中選擇代表性房間先行裝修的房間。樣板問檢測合格后,再以相同材料、連接方式、構造做法等進行大面積施工。
4.結 語
工程建設不可避免的要對環境產生影響,因此,為防止和減少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需要加強工程建設的環境保護教育和宣傳工作,建立和健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制度。在項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以及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條例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使項目施工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使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同步發展,重塑人類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存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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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尚雯瀟 尹維維 編輯 文徑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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