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258 次 1999年版FIDIC合同條件下的索賠研究
1999年版FIDIC合同條件下的索賠研究
趙崇雅
(西南石油大學,四川成都 610500)
國際工程項目具有建設時間跨度長、技術難度大、外部環境不穩定等特點.工程實施過程中充滿了變數。隨著風險因索的發生、施工條件的變化、工程數量的變更、人為的過失等因素的產生.投標時確定的“預期合同狀態”被打破.導致索賠事件的發生。所謂索賠,即指合同任何一方由于非自身的過失而蒙受損失,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的權利。本文將從承包商的角度出發,探討索賠的相關問題。
1.FIDIC合同條件的索賠條款
1.1 FIDIC合同條件下索賠的理論基礎
FIDIC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cdtion Intemationale Des In96nieum-Consils的法文縮寫,中文音譯為“菲迪克”。由FIDIC編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簡稱FIDlC合同條件)是目前七本建筑行業中運用最廣泛、影響最大的國際通用合同之一。目前最新版為1999年版第一版,即通常所稱“新紅皮書”。
FIDIC合同條件的宗旨是:承包商工作得到報酬.業主付款獲得工程[1]。即人們常說的“公平誠信.等價交換”原則。基于這一原則,llDIC臺同并不希望承包商在其報價中就能將不可預見的風險因素和大筆應急費用全部包括進去.以彌補履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有關經濟損失.而是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條款規定,如果確實發生了此類事件,則應由業主賠償或支付此類費用2;。這就構成了索賠的理論基礎。
1.2索賠的有關條款
新紅皮書共有20大款.其中第20款[索賠、爭端和仲裁]明確規定了承包商索賠的程序和解決方法;而前19款則對業主、工程師和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作了明確規定。當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商可以根據相關條款提出索賠要求。從引起索賠的原因劃分,索賠條款可以分為三類:(1)業主或工程師的責任導致索賠;(2)工程變更導致索賠;(3)風險因素導致索賠。而承包商可索賠的內容包括:工期、費用以盈利潤(即承包商的期望利益)。現將新紅皮書中承包商可以引用的索賠條款整理歸納成表格。
2.索賠的程序
新紅皮書第20款明確規定了承包商索賠的程序,具體為:
(1)提交索賠通知。承包商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向工程師提交索賠通知。
(2)做好同期記錄。承包商應做好弼期記錄.用以支持其提出的索賠,工程師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賠通知后,將審核這些同期記錄。
(3)提交索賠報告。發生索賠事件后42天內(或在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承包商應送給工程師一份詳細報告(包括提出索賠的依據、索賠的工期和款額等)。如果索賠事件影響連續.則上述索賠報告應被視為是中間的.承包商應按月繼續提交進一步的索賠報告,并在索賠事件所產生的影響結束后28天內(或在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發出最終詳細報告。
(4)工程師審批。工程師應在收到最終詳細報告后42天內(或在工程師建議并經承包商認可的合理時間內)審批井回復承包商.說明是否同意承包商的索賠,并詳細說明自己的意見。
(5)索賠的支付。根據承包商提交的最終詳細報告足以證明并經工程師及業主批準的那部分索賠款項,工程師就可以簽發支付證書.根據第14. 7款[支付]的規定。業主應在收到臨時付款證書(或最終付款證)后的56天內向承包商支付該部分索賠款項。
(6)DAB解決爭端。苦承包商對通過上述程序所得到的工程師的審批結果存在爭議,可以書面形式提交DABfDispute Adjdi atlon Board)爭端裁決委員會進行裁定、DAB在收到上述爭端事宜的提交后84天內(或在經合同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閫內)應作出決定。
(7)仲裁解決。若承包商對上述DAB所作裁決不滿意,可在收到該裁決通知后第28天內將其不滿通知DAB和業主。在該不滿通知發出的第56天后(或合同雙方協議的時同后),承包商可將索賠事項提交仲裁機構最終裁決。
整個索賠程序可歸納為圖1所示的流程。
3.索賠應注意的事項以及技巧3l注重索賠程序的時效性
FIDIC合同條件規定的索賠程序中,其每一步都是有時間限制的。新紅皮書第20. 1款規定,如果承包商未能遵守本款的各項規定,將無權獲得工期及費用補償.并且業主應被免除與此索賠相關的所有責任。因此,承包商必須嚴格按照索賠程序的時限操作.否則時機稍縱即逝.喪失了索賠在時效上的合法性也就喪失了索賠的權利。
新紅皮書對索賠程序的時效性規定,還體現在工程師對索賠的回復時間上。第20. 1款規定,工程師在收到承包 商的最終詳細報告后42天內(或在工程師建議并經承包商認可的時間內)審批并回復承包商,說明是否批準承包商 的索賠.不批準時要給予詳細的評價。這比以往版本對工程師的答復日期沒有任何限制要合理得多,也更體現了索賠的公平性。
3.1及時搜集索賠證據.主動提交索賠報告
國際仲裁的一個重要娘則就是:誰主張,誰舉證。一切皆要證據才成立。因此,承包商從一開始就應該積極搜集有關索賠的各種證據,做好同期書面記錄.這樣在以后的交涉中就會占據主動。索賠詳細報告的提交不宜拖延,否則會給工程師(業主)造成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賠缺乏數據支持,底氣不尼的印象,使得業主和工程師可能抓住這一弱點進行反駁。
3.2一事一報.抓住重點
當多項索賠事件同時或相繼發生時,承包商應一事一報,最好就不同事件編號分別進行,做到一目了然。同時力戒索賠問題的拖延積累,避免一攬子解決,否則無疑會增大交涉的難度。索賠事件的解決,其難易程度各不相同.索賠數額也有大有小。承包商應著眼于重大索賠.對于影響不大的索賠事項,可用于談判中的技巧和策略.或向業主表示合作的誠意和放棄索賠的讓步[3]。在解決索賠問題時.應首先解決雙方分歧不大和容易達成一致意見的索賠項目.對那些爭議較大的索賠項目暫時擱置一邊,待比較容易達成一致意見的索賠項目解決后,再解決遺留問題。
3.3制造有利的外部環境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商應與工程項目各方.如業主、工程師、設計單位以及供貨商等保持良好的關系,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當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商應繼續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面及時提出索賠意向,另一方面保證進度和質量令工程師(業主)滿意,這對索賠問題的解次會產生良好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l]田威,FIDIC合同條件應用實務[M]北京:中國建筑工出版社.2002:24
[2]劉宏偉,HDIC合同條件下承包商索賠[D]蘇州大學-2006
[3]李榮生,從工期延誤損失談工程索賠的方法與策略[J]鐵路工程造價管理200l(3)16—20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尚雯瀟 溫紅娟 尹維維 編輯 文徑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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