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058 次 我省壩區小城鎮發展思路的建議
我省壩區小城鎮發展思路的建議
王薛昆
(昆明理工大學建工學院 云南昆明 650224)
1.云南省城鎮體系規劃實施的內容及成效
1.1實施的內容
我省2002年編制的《云南省城鎮體系規劃(2002—2020)》,對云南省城鎮體系的發展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其中幾個重要的要求如下:
1)城鎮發展總體戰略布局
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滇中城市群為全省中心城市群落.滇西(以大理為中心),滇西南(以普洱為中心)、滇南(以個舊為中心)三個城鎮群為區域中心城市群,形成沿放射狀主要交通大動脈的骨架的樹枝狀等級結點城鎮布局結構。
2)城鎮化發展戰略目標
城鎮化:2005年,城鎮化率 26.7%,城鎮人口l200萬:2010城鎮化 率33%,城鎮人口l500萬;2020年,城鎮化率47%,城鎮人口2300萬。規劃制定2010年建成1個特大,7個中型,23個小城市的目標。
3)城鎮體系空間布局
形成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等滇中城市群為中心,內中外三個圈層分工協作,主要交通大動脈為骨架,即五條鐵路,公路為發展軸,出海通道和其他五條鐵路、公路為發展軸,形成滇西,滇西南、滇南三個區域中心城市群,以及各條軸線上主要城鎮為節點,覆蓋全省的城鎮體系空間結構網絡。
1.2規劃實施成效
1)城鎮化發展
2007年全省城鎮化率為31.63%,已達到《云南省城鎮體系規劃(2002——2020)》預期的中期目標,與2010年全省城鎮化率33%基本吻合。
2)城鎮體系空間布局變化
城鎮體系布局,形成了以昆明為核心,以曲靖、玉溪、個開蒙和大理為區域次中心,沿“三縱三橫”高等級公路網,出省出國鐵路網和邊境線重點布局的“六個層次”分明的城鎮空間網絡體系。初步形成了“一群五罔”的空間體系:滇中城市群,滇西.滇西北,滇西南,滇東南,滇東北城市圈。
3)城鎮規模等級體系
2007年初,我省已形成了1個特大城市(昆明),4個中等城市(曲靖、玉溪、大理、個舊)、12個小城市、108縣城、453個小城鎮組成的省域城鎮體系。
2.現有云南城鎮體系存在的問題
自2002年編制《云南省城鎮體系規劃(2002—2020)》以來,我省的省域城鎮體系在規模上、層次上、空間上、系統上都有較大完善。但用實施的成效對照規劃的要求,一些固有的問題還存在,中小城市的發展尤為滯后。中小城市的發展雖然可以依靠工業推動經濟發展,但是從根本上不能全面的帶動小城鎮發展,惠及農村人口,其原因是我省農村人口數量大。這樣小城鎮作為聯系農村的紐帶,其重要性就顯而易見。城鎮化水平是城鎮人口所占總人數的比例,我省城鎮化率不足32%,說明大部分人口生活在鄉村。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生活在小城鎮附近的鄉村。由于小城鎮基數大,覆蓋廣,所涵蓋的鄉村人口也就廣,要提高全省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化水平.就必須先做好小城鎮的規劃。小城鎮存在的客觀長期性是由我省人口分布現狀和城鎮體系規模現狀(108縣城,453小城鎮)決定的。小城鎮作為中小城市的組成部分,為城市空間,經濟的發展補充能量,也為農村提供各種城市職能服務。但其自身的定位、功能則比較模糊,最終造成了作為城市延伸和覆蓋服務農村的小城鎮節點作用沒有發揮,F有城鎮體系中小城鎮發展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1)小城鎮城鎮化水平低:目前我省大中城市的城鎮化率已達到65.9%.但縣域城鎮化水平較低.只有29.5%.使得全省平均城鎮化率不足32%.遠遠低于全國43.9%的平均水平。
2)小、低、散、弱:城鎮規模小、城鎮密度低、人口居住分散、城鎮體系性較弱、城鎮化水平低。工業化水平相對偏低,城鎮化動力不夠強勁,城鎮對農村富于勞動力引力及消化能力不足。
3.云南省小城鎮發展的現狀及原因
小城鎮是指非農人口人口在1萬左右的部分縣、建制鎮、集鎮。一般按照地理分布,小城鎮可分為山區和壩區兩種。
3.1小城鎮經濟發展現狀
小城鎮為城市經濟的重要補充.在經濟產業發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性。按照地理和產業分工來分,小城鎮可分為“傳統型”和“現代產業型”。
3.1.1“傳統型”城鎮
一般指山區小城鎮,作為地方鄉村農副產品集散地和農副產品初級加工地,礦產的資源地,一部分城鎮具有旅游資源,但由于欠缺交通條件.基礎設施,難以開發利用。
3.1.2“綜合現代產業型”城鎮
一般是指壩區小城鎮,①交通服務型:作為交通聯運的重要組成,提供交通服務,②旅游小鎮:有相對完善的配套服務設施;③邊貿口岸型:地處邊境,有便捷的口岸,便于國際邊貿的交往;④工業產業型:就是城鎮本身具有較好的基礎設施,臨近城市,有來料深加工的能力,作為初級產品的附加值加工地。
但往往壩區城鎮間基礎設施的重復建設,資源共享性不足,難以協調產業分工,造成各自為政,貪功求大的產業模式。
3.2小城鎮分布現狀
云南地形一般以元江谷地和云嶺山脈南段的寬谷為界,分為東、西兩大地形區。東部地區土地面積占全省的46.7%,分布著全省64.1%的小城鎮.而西部地區土地面積占全省的53.3%.只分布著全省35.9%的小城鎮。2001年全省平均每個縣有建制城鎮4.1個,而滇西北地區只有3.5個。由于西部地處橫斷山區,歷史原因和自然條件原只就分布著較少的人l5和城鎮。而東部自然條件較好的地區中,有很多河谷壩區和高原壩區,城鎮和人l51密布。云南省壩區的土地面積僅占全省總面積的6%,卻生活著80%的全省人15。壩區上的小城鎮數量也占了全省小城鎮數量的一大半,因此壩區小城鎮的經濟發展也成了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
3.3其根本的原因
3.3.1發展定位不準確
一些山區城鎮自身不具備現代產業發展所需要的交通,基礎設施等條件,沒有因地制宜的尋求適合自身的產業發展道路,沒有突出城鎮經濟建設的特色。壩區城鎮城鄉結合不緊密.二元結構明顯,一體化進程不夠。壩區間城鎮產業職能分工不明確,無序競爭,沒有合理的產業設計思路,區域城鎮間協同性差。區域小城鎮空間結構不合理,受大城市或區域中心城市影響大,依賴性強,沒有獨立的支撐經濟產業。
3.3.2自然地理條件限制
云南是一個高原山區省份,地形一般以元江谷地和云嶺山脈南段的寬谷為界,分為東、西兩大地形區。東部為滇東、滇中高原,稱云南高原.系云貴高原的組成部分。西部為橫斷山脈縱谷區,高山深谷相間,相對高差較大,地勢險峻。分布在山區的人151由于自然因素,歷史因素只是以村寨,點的方式集中,基本不具備城鎮規模。由于壩區利于農耕.交通和現代產業的發展,大部分人口則分布在地勢較平緩的壩區,以村鎮,集鎮.城鎮的空間形式聚集。形成所謂的區域性的關聯小城鎮。
4.云南省壩區小城鎮在省域城鎮體系發展中的作用
山區城鎮數量人口少,自然地理環境對發展制約嚴重,因此壩區小城鎮也成為了組成聯系農村和城市的節點。城鎮體系的完善需要省域內各城市和城鎮層次性的關聯發展,需要作為節點的小城鎮起到承上起下的作用。
4.1壩區小城鎮的作用
4.1.1壩區小城鎮對全省的作用
壩區小城鎮占全省城鎮總量的比例大,占全省人口比例也大,對全省城鎮化,全省經濟都有重要影響。
4.1.2壩區小城鎮對農村的作用
壩區小城鎮面向農村,交通利于農村產品和人口的集散,有潛在農村消費市場。小城鎮的基礎設施能為鄉村人群提供生活服務的便利.也為鄉村人群提供城市的各種相關職能。
4.1.3壩區小城鎮對城市的作用
壩區小城鎮在區位上緊密聯系區域或中心城市,為它所屬的中心城市提供勞動力,參與經濟建設,創造經濟價值;一些城市邊緣的小城鎮的規劃用地能作為中心或區域城市建設用地的補充;利用城市職能輻射的優勢,轉移部分城市產業為自身發展。小城鎮作為原材料,農產品的基地對城市有極大的貢獻。
5.城鎮體系規劃對我省小城鎮發展的建議
我省城市等級規模首位度大,缺乏二級城市,其主要原因是一些中小城市沒有小城鎮發展的支撐。小城鎮的發展至關重要,它在全省城鎮體系全局中承上啟下。而壩區小城鎮人口密度高,人口數量大,更是成為了城鎮體系發展的堅實基礎。在此.我認為我省需要找到一種適合省情的城鎮體系發展道路。這條道路是以壩區小城鎮建設優先,以發揮壩區小城鎮產業特色為進程,以整合壩區小城鎮發展提高全省城鎮化水平為目標。
5.1城市和壩區小城鎮應互相提供服務
5.1.1城市為其周邊城鎮發展提供的條件
分布在城市周邊的壩區城鎮大多數作為城市的附屬,在空間,經濟上從屬于城市。但當城市經濟發展到一定規模階段,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產業調整轉移成為必然。隨著高新技術產業在城市崛起發展,輕工,農副產品加工等產業由于收到發展空間的制約,會向城市周邊的城鎮轉移,F在以城市周邊小城鎮經濟發展潛力為依據,協調城鎮體系職能分工,分擔起城市部分產業,培育城市發展副中心。利于其交通物流的便利,城市人才資源的輻射,城市基礎設施的輻射.產業依托資源型轉變為產業依托人才技術型。大城市必須為小城鎮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包括人才、技術、政策指令),這樣才能使小城鎮產業結構的優化順利進行.為自身發展謀求與城市的咬合鏈接。
5.1.2行政區劃調整
就我省的情況看,應打破現有的行政區劃限制,將處于城市駐地邊緣的小城鎮納入市區駐地的總體規劃,統一開發建設。對鄉鎮規模過小,鄉鎮駐地間過于靠近的或發展滯后的鄉鎮,進行合并。行政建制的調整,首先是緩解城市建設土地稀缺的需要,也是解決“飛地經濟”和“邊緣經濟”的需要。其次是某些小城鎮基礎設施薄弱.對居民生活和經濟生產沒能提供應有的基本服務,一些緊鄰小城鎮基礎設施重復建設難以形成規模效益。這樣鄉鎮合并,城鎮合并就能解決行政區劃造成的各自為政的不良后果,使小城鎮有統一協調的基礎服務設施。最后城鎮鄉鎮行政建制的調整,能使分散在不同鄉鎮的資源得到政府行政管理合理有效優化的配置,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也能制定處統一的規劃措施。
5.2壩區小城鎮應為鄉村提供服務
1)應將壩區小城鎮周邊的鄉村拆村并點,將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經濟薄弱的自然村向規模較大的中心村或小城鎮集中。打破現有的行政區劃限制,將不具備基礎服務設施的村或離城鎮駐地近的鄉村納入城鎮總體規劃。利用城鎮的城市職能為鄉村提供城市生活服務設施,使農村人口享受城鎮化帶來的生活生產便利。
2)規劃首先確定鄉村地區的用地邊界,為鄉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態區的保護提供足夠的空間。該區域的功能包括生產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態功能。另一方面鄉村可以提供便于城鎮自身發展需要的建設用地,但這個過程必須建立在嚴格保護耕地,保護地的原則之上。
5.3壩區統一規劃
城市或城鎮在做出總體規劃時不應考慮到行政區劃帶來的限制,而要打破這種限制,以地理區位為規劃界限,將壩區的所有城鎮,鄉村納入總體規劃,統一的制定壩區的建設用地,交通,電信,電力,給排水規劃,做到壩區基礎服務設施的一體化。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尚雯瀟 尹維維 編輯 文徑 審核)
上一篇: 系在山腰的一顆明珠——諾鄧村 |
下一篇: 談完善區域排水規劃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