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3200 次 2018年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高校優秀畢業生獎評選條例
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高校優秀畢業生獎評選條例
(試行)
第一條 為獎勵陜西省高校土木建筑類專業優秀畢業生,特設立“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高校優秀畢業生獎”,并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評選范圍限于陜西省土木建筑類專業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第三條 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模范地遵守校紀校規,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養,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成績優良,評獎時所有課程考核合格,優秀畢業生所學課程的學分績點原則上不低于3.5,且歷年累計綜合成績在同年級學生中排名列于前五名之內。
3、獲省部級以上創新創業比賽或學科專業競賽獎勵。
第四條 申報范圍
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五個專業的在校本科畢業生。
第五條 評選程序
1、由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主辦,學會教育工作委員會承辦。
2、由各高校提出推薦名單,并填報“推薦申報表”。
3、由教育工作委員會組織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之后在學會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若有異議,可安排復審。
4、由評審委員會提出獲獎候選人建議名單,經教育工作委員會審定之后,上報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批準。
第六條 獎勵方式
1、由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發給獲獎證書。
2、在學會刊物及網站上公布獲獎者名單。
第七條 本項獎每年評選一次,評選結束后,公布獲獎名單,并通知獲獎者本人和獲獎者所在學校。
第八條 本條例需經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第十條 本條例自常務理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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