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4171 次 工程項目管理中施工索賠
摘要:如何盡量地避免索賠,出現索賠后,如何正確的處理索賠,維護業主和施工單位的正當權益。本文僅以施工索賠進行論述,從索賠的原因、索賠條件和內容等幾個方面進行闡述以便正確地理解和處理索賠。...
工程項目管理中施工索賠
楊生奇
陜西建工集團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工程建設中,由于建設工程周期長、不可預見的情況多,項目管理只能減少而不能避免索賠事件的發生,因此索賠是不可避免的,故需要管理人員提前預控、科學面對、依法面對。施工索賠是索賠管理中最為復雜、影響因素最多的一種,施工索賠直接關系到業主和施工單位的經濟利益,在實際中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如何盡量地避免索賠,出現索賠后,如何正確的處理索賠,維護業主和施工單位的正當權益。本文僅以施工索賠進行論述,從索賠的原因、索賠條件和內容等幾個方面進行闡述以便正確地理解和處理索賠。
一、索賠的前提和原因
1、索賠的前提
所謂索賠就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定及慣例,對不應當由自己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給予賠償或補償要求的行為。由此可見,索賠是基于合同的管理,只有當事人一方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才能向對方索賠。經濟損失是指因對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額外支出,如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管理費等額外開支;權利損失是指雖然未發生經濟上的損失,但造成一方權利上的損害,如由于惡劣氣候對工程進度的影響,承包人有權工期的順延等。因此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且在自己應承擔的工程風險外,應是索賠成立的前提。索賠的當事人可以是業主或承包商,索賠是雙向的。
2、索賠引起的原因
引起索賠的原因很多,主要由以下方面:
2.1、業主違約引起的索賠
表現在:業主沒有按合同的規定交付設計圖紙和相關設計資料,使工期延誤;業主沒有按合同的規定交付施工現場;業主交付的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業主未保證施工所用水電及通訊的需要;業主未保證施工期間運輸的通暢;業主發布指令改變原合同規定的施工順序,打亂施工部署;業主未及時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業主沒有按時提供供應的材料、設備;業主拖延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業主沒有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業主要求趕工,引起施工企業支出加大;業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使正常的施工受到阻礙等。
2.2 、合同文件的缺陷
在起草合同時,由于工程條件和環境比較復雜,合同很難對所有問題做出預見和規定,因此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著考慮不周的條款、缺陷和不足之處,這些因素使合同在履行中會導致糾紛而影響工程進度,延長工期。
2.3、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指自然災害、社會動亂、物價上漲、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造成材料價格、人工費的大幅度上漲等,從而影響施工企業生產成本而導致意外損失。關于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由誰承擔,一般應在合同中協商約定,承擔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轉移風險。在FIDIC條款情況下,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損失應由業主承擔。按照我國通用合同條款第39.3條規定:當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承包人與業主按照風險共擔的原則進行風險分配。雖然承包人自身損失不能向業主索賠,但可就延誤的工程進行工期索賠。
2.4 、合同變更
合同變更將會給承包商帶來額外的工作,因此它也是引起施工索賠的一個主要的因素,合同變更的表現形式較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發包方由于種種原因,對工程項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或降低裝飾標準,用途發生變化,清減預算。(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有誤,因對設計圖的修改而引起的變更。(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也應對合同進行修改。(4)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與原來的勘察有較大的出入,引起的變更。(5)由于采用了新的施工技術,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和施工方案,從而提高社會生產率及工程質量。(6)政府部門對工程有了新的要求。
2.5、其他因素:如工程量誤差引起的索賠、由于意外和風險造成合同終止等原因造成的索賠。
二、索賠內容
按施工索賠的目的可分為工期索賠和經濟索賠。
(1)工期索賠。①承包商的索賠:承包商向業主要求延長施工時間,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一段合理的時間。這樣,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費。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13.1中規定了工期可以索賠的條件。②業主的索賠:業主工期索賠是用以補償業主由于工程項目較晚投入運行而受的經濟損失,按日計算賠償金,按合同規定從工程應付款中扣除。
(1)工期索賠。①承包商的索賠:承包商向業主要求延長施工時間,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一段合理的時間。這樣,承包商可以避免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費。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13.1中規定了工期可以索賠的條件。②業主的索賠:業主工期索賠是用以補償業主由于工程項目較晚投入運行而受的經濟損失,按日計算賠償金,按合同規定從工程應付款中扣除。
(2)經濟索賠。即承包商向業主要求補償不應該由承包商自己承擔的經濟損失或額外開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前提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施工費用超過了投標報價書中該項工作所預算的費用;而這項費用超支的責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屬于承包商的風險范圍。具體地說,施工費用超支主要來自兩種情況:一是施工受到干擾,導致工作效率降低;二是業主指令工程變更或產生額外工程,導致工程成本增加。
三、索賠的依據
為了達到索賠的目的,承包商要進行大量的索賠論證工作,來證明自己擁有索賠的權利,而且所提出的索賠款額是準確的,即論證索賠權和索賠款額。對于所有的施工索賠而言,收集以下幾個方面的資料是不可缺少的。
(1)招標文件。它是工程項目合同文件的基礎,包括通用條件、專用條件、施工技術規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圍說明、現場水文地質資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礎資料。它們不僅是承包商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索賠時計算附加成本的依據。
(2)投標報價文件。在投標報價文件中,承包商對各主要工種的施工單價進行了分析計算,對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進度進行了分析,對施工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列出了數量和價值,對施工過程中各階段所需的資金數額提出了要求等等。所有這些文件,在中標及簽訂施工協議書以后,都成為正式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也成為施工索賠的基本依據。
(3)施工協議書及其附屬文件。在簽訂施工協議書以前合同雙方對于中標價格、施工計劃合同條件等問題的討論紀要文件中,如果對招標文件中的某個合同條款作了修改或解釋,則這個紀要就是將來索賠計價的依據。
(4)來往信件。如工程師(或業主)的工程變更指令、口頭變更確認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單價變更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書面回答等等,這些信函(包括電傳、傳真資料)都具有與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結算和索賠的依據資料。
(5)會議記錄。如標前會議紀要、施工協調會議紀要、施工進度變更會議紀要、施工技術討論會議紀要、索賠會議紀要等等。對于重要的會議紀要,要建立審閱制度,即由作紀要的一方寫好紀要稿后,送交對方傳閱核簽,如有不同意見,可在紀要稿上修改,也可規定一個核簽期限(如7 d),如紀要稿送出后7 d內不返回核簽意見,即認為同意。這對會議紀要稿的合法性是很必要的。
(6)施工現場記錄。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檢查記錄、工時記錄、質量檢查記錄、設備或材料使用記錄、施工進度記錄或者工程照片、錄相等等。對于重要記錄,如質量檢查、驗收記錄,還應有工程師派遣的監理員簽名。
(7)工程財務記錄。如工程進度款每月支付申請表,工人勞動計時卡和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采購單、付款收據,工程開支月報等等。在索賠計價工作中,財務單證十分重要。
(8)現場氣象記錄。許多的工期拖延索賠與氣象條件有關。施工現場應注意記錄和收集氣象資料,如每月降水量、風力、氣溫、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狀況等等。
(9)市場信息資料。對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長達數年,對物價變動等報道資料,應系統地收集整理,這對于工程款的調價計算是必不可少的,對索賠亦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國官方出版的物價報道、外匯兌換率行情、工人工資調整等。
(10)工程所在國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貨幣匯兌限制指令、調整工資的決定、稅收變更指令、工程仲裁規則等等。
四、索賠的過程步驟
當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商應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業主索賠: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3、工程師在受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的要求,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遞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業主造成損失,業主也按以上規定的程序和時間向承包商索賠。
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時間規定提出索賠意向和索賠報告,則失去了對該事件要求索賠的權利。
五、索賠的計算原則和方法
1、工期索賠的原則和方法
工期索賠中應注意的三個原則:①、劃清施工進度拖延的責任,只有因施工單位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的而造成的施工進度滯后,才可以申請順延工期。2、被延誤的工作是處于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容。3、即使在業主刪減了合同規定的部分工作內容的情況下,業主也無權縮短合同工期。
工期索賠計算的方法主要有網絡圖分析法和比例計算法。
(1)網絡分析法是利用進度計劃的網絡圖,分析其關鍵路線。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關鍵工作,則總延誤的時間為批準順延的工期: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非關鍵工作,當該工作由于延誤超過時差限制而成為關鍵工作時,可批準延誤時間與時差的差值;若該工作延誤后仍為非關鍵工作,則不存在工期索賠問題。
(2)比例計算法的公式為:
對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時間:
工期索賠值=受干擾部分工程的合同價*該受干擾部分工期拖延時間/原合同總價
對于已知額外增加工程量的價格:
工期索賠值=額外增加的工程量的價格*原合同總工期/原合同總價
比例計算法簡單方便,但有時不盡符合實際情況,比例計算法不適用于變更施工順序、加速施工、刪減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賠。
1、費用索賠
承包人可索賠的費用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人工費。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等累計,但不能簡單地用計日工費計算。②、設備費?刹捎脵C械臺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③、材料費。④、保函手續費。工程延期時,保函手續費相應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發包人與承包人達成提前竣工協議時,承包人的保函金額相應折減,則計入合同價內的保函手續費也應扣減。⑤、貸款利息。⑥、保險費 ⑦、利潤 ⑧、管理費。此項又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公司管理費。
費用索賠的注意事項:①、工程量清單表中的單價是綜合單價,在索賠計算中不應重復計取。②、在停工期間,人工費不應以計日工資計算,用人工單價乘以折算系數按工效降低損失計入。機械費應按機械折舊費或設備租賃計算,不應以臺班費計入。
3、共同延誤下的工期費用索賠
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兩、三種原因同時發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稱為"共同延誤"。在這種情況下,要具體分析哪一種情況延誤是有效的,應依據以下原則:
①首先判斷造成拖期的哪一種原因是最先發生的,即確定"初始延誤"者,它應對工程拖期負責。在初始延誤發生作用期間,其他并發的延誤者不承擔拖期責任。
②如果初始延誤者是業主,則在業主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商既可得到工期延長,又可得到經濟補償。
③如果初始延誤者是客觀原因,則在客觀因素發生影響的時間段內,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長,但很難得到費用補償。
①首先判斷造成拖期的哪一種原因是最先發生的,即確定"初始延誤"者,它應對工程拖期負責。在初始延誤發生作用期間,其他并發的延誤者不承擔拖期責任。
②如果初始延誤者是業主,則在業主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商既可得到工期延長,又可得到經濟補償。
③如果初始延誤者是客觀原因,則在客觀因素發生影響的時間段內,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長,但很難得到費用補償。
六、總結
索賠工作關系著業主和施工企業的經濟利益。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包括施工單位和業主)都應正確理解索賠,重視索賠,善于索賠。并把索賠工作貫穿于項目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同時,加強組織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利潤空間。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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