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4962 次 工程量清單下施工單位的報價技巧
工程量清單下施工單位的報價技巧
李 紅
(陜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10068 西安)
《招標投標法》的實施, 確立了招投標制度在我國建設市場中的主導地位, 在招投標工程中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 是目前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 也是我國招投標制度與國際接軌的需要。因此, 在2003 年7 月1 日正式實施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強調: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應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 是指由招標單位提供統一的招標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單) , 投標單位以此為基礎, 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 按企業定額或參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現行消耗量定額以及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市場價格信息進行投標報價, 招標單位擇優選定中標人的過程。
工程量清單招標從技術上便于規范招投標過程中有關各方的計價行為,更符合招投標所要求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避免“暗箱操作”, 增加透明度。
一、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主要優點
1、為投標單位提供公平競爭的基礎
由于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包括了擬建工程中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 由招標人負責統一提供, 從而有效地保證了投標單位競爭基礎的一致性, 充分體現招投標公平競爭的原則。由于工程量清單的統一提供, 簡化了投標報價的計算工作, 節省了時間。
2、有利于工程整體目標優化
質量、造價、工期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投標企業報價時必須綜合考慮招標文件規定完成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 不僅要考慮工程本身的實際情況, 還要求企業將進度、質量、工藝及管理技術等方案落實到清單項目報價中, 在競爭中真正體現企業的綜合實力。
3、平衡業主與投標單位的風險責任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 工程的不確定和變更因素多, 工程建設的風險較大。而業主在招投標市場中的主動地位, 使風險的天平往往向投標單位傾斜。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后, 投標單位只對自己所報的成本、單價等負責, 而對工程量的變更或計算錯誤等不負責任。因此由這部分引起的風險也由業主承擔, 這種格局符合風險合理分擔與責權利關系對等的原則。
4、淡化標底的作用
在傳統的招標投標方法中, 標底是一個關鍵的因素, 標底的正確與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 是公開的, 避免了由于建筑市場的不正之風所帶來的信息不確切。同時, 標底的作用也在招標中淡化,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價(即攔標價) 作用, 對評標、定標的影響越來越小, 從根本上消除了標底泄露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也可杜絕投標單位為刺探標底所采用的種種不正當手段。
5、有利于企業控制成本
中標企業可以根據中標價以及投標文件中的承諾, 通過對施工過程中不斷地調整、優化組合, 合理控制現場費用和施工技術措施費用等,從而不斷地促進企業自身的發展和進步。
二、編制投標報價應注意的問題
1、施工單位一定要明確各清單項目所包含的工作內容和要求, 投標時仔細研究清單項目的描述, 把自身的管理優勢、技術優勢、資源優勢落實到細微的清單項目報價中。
2、在投標報價書中, 沒有填寫單價和合價的項目將不予支付, 投標企業應仔細填寫每一單項的單價和合價, 做到報價時不漏項不缺項。
3、編制技術標及相應報價, 應避免技術標報價與商務標報價出現重復, 尤其是技術標中已經包括的措施項目, 投標時應注意區分。
4、建立企業內部定額, 提高自主報價能力。企業定額是根據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以及有關工程造價資料制定的, 是供本企業使用的工、材料和機械臺班消耗量的標準。通過制定企業定額, 施工企業可以清楚地計算出完成項目所需耗費的成本與工期, 在投標報價時做到心中有數, 避免盲目報價。
5、掌握一定的投標報價策略和技巧, 根據各種影響因素和工程具體情況靈活機動地調整報價, 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三、綜合單價的報價技巧
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中, 由于單項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因施工數量變化、難易程度、技術措施差異、取費等變化而調整, 各種投標策略只有體現到綜合單價中才有意義。單價報價技巧主要是采用不平衡報價法, 也就是控制投標報價不變,在單項工程綜合單價分析合理(即不違反招標文件中評標辦法規定) 的情況下, 調整工程量清單中的分項報價, 使清單報價最有利于工程施工計量及結算。其特點是: 使正常報價中標的工程,在施工中能夠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 使保本報價、無利潤報價也能通過各分部工程的利潤調整、結算先后和資金的時間價值而獲取回報。實際操作技巧見表1 。
表1 綜合單價的不平衡報價技巧
序號 |
信息類型 |
變動趨勢 |
不平衡結果 |
1 |
資金收入的時間 |
早 |
單價高 |
晚 |
單價低 |
||
2 |
工程量估算不準確 |
增加 |
單價高 |
減少 |
單價低 |
||
3 |
設計圖紙不明確 |
增加工程量 |
單價高 |
減少工程量 |
單價低 |
||
4 |
單價和包干混合制的項目 |
固定包干價格項目 |
單價高 |
單價項目 |
單價低 |
||
5 |
單價組成分析表 |
人工和機械費 |
單價高 |
材料費 |
單價低 |
||
6 |
合同談判時業求讓利主要 |
工程量大的項目 |
單價小幅度降低 |
工程量小的項目 |
單價較大幅度降低 |
||
7 |
報單價的項目 |
沒有工程量 |
單價高 |
有假定的工程量 |
單價適中 |
||
8 |
了解到業主可能分包的項目 |
材料費 |
單價低 |
人工和機械費 |
單價適中 |
||
9 |
業主指定認質認價材料 |
材料費 |
單價低 |
10 |
圖紙設計的某項材料可能變更 |
材料費 |
單價低 |
1、能夠早日結賬的項目(如開辦費、基礎工程、土方開挖樁基等) 可以報得較高, 以利資金周轉; 后期工程項目(如機電設備安裝、裝飾等) 可適當降低。
2、經過工程量核算, 預計今后工程量會增加的項目, 單價適當提高, 這樣在最終結算時可多賺錢。將工程量可能會減少的項目單價降低,以使工程結算損失不大。
上述情況要統籌考慮, 即對于工程量有誤的早期工程, 如果預計工程量會減少, 則不能盲目抬高單價, 要具體分析后再定。例如, 某投標項目, 土石分類資料不詳, 經現場調查, 調整報價見表2 。
表2 土石分類調價表
工程項目 |
清單數量/ m3 |
調查預計數量/ m3 |
正常報價/ 元/m 3 |
調整報價/ 元/m3 |
備 注 |
挖土方 |
35500 |
25000 |
17.70 |
14.50 |
挖、裝、運 |
挖石方 |
13500 |
24000 |
37. 50 |
47. 80 |
開炸、挖、裝運 |
注: 調整報價后增加相對利潤=調整后報價-正常報價=(25000×14.5+24000×47.8) - (35500×17.7+13500×37.5) =375100元。
(3) 設計圖紙不合理或不明確, 估計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 可以提高單價; 而工程內容說不清楚的, 則可以降低一些單價。例如, 某投標項目, 砼標號設計不合理, 調整報價見表3 。
表3 地下室混凝土調價表
工程項目 |
清單數量 (m3) |
預計數量( m3) |
正常報價(元/m 3) |
調整報價(元/m3) |
備 注 |
C30普通混凝土 |
1200 |
0 |
330 |
300 |
|
C30抗滲混凝土 |
120 |
1320 |
350 |
380 |
地下室混凝土采用C30抗滲混凝土 |
注: 調整報價后增加相對利潤=調整后報價-正常報價=(0×300+1320×380)- (1200×330+120×350)=63600元。
(4) 單價包干混合制合同中, 業主要求有些項目采用包干報價時, 宜報高價。原因是這類項目多半有風險, 這樣做可在項目完成后全部按報價結賬。其余單價項目則可適當降低。
(5) 有的招標文件要求投標者對工程量的項目報“單價分析表”, 投標時可將單價分析表中的人工費及機械設備費報得較高, 而材料費算得較低。這是為了在今后補充項目報價時可以參考選用“單價分析表”中較高的人工費和機械設備費,而材料費則往往采用市場價, 因而可獲得較高的收益。
(6) 招投標合同談判時, 承包商一般都要壓低標價, 這時應該首先壓低那些工程量小的單價, 這樣即使壓低了很多項單價, 總的標價也不會降低很多, 而給業主的感覺卻是在工程量清單上的單價大幅度下降, 承包商很有讓利的誠意。
(7) 如果是單純報計日工或計臺班機械單價, 可以高些, 以便在日后業主用工或使用機械時多盈利。但如果計日工表中有一個假定的“名義工程量”時, 則需要具體分析是否報高價, 以免抬高總報價。總之, 要分析業主在開工后, 可能使用的計日工數量確定報價技巧。
(8) 如果提前了解到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的項目業主可能分包,那么在報價時考慮將分包項目單價報低,反正這部分造價將來要扣除,這樣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其他由我方施工的項目單價可相應報高。
(9)在招標文件中有時會約定部分材料在施工中由建設單位認質認價,如果招標文件沒有給暫定價格(有暫定價時必須按暫定價報),這部分材料價格在投標時可考慮低報,在施工和結算中按市場價結算也不會吃虧,同樣的在投標時其他項目單價可相應報高。
(10)在投標階段與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溝通中,如果了解到某項材料可能變換,那么這個將來可能被換掉的材料價可考慮低報。
(11)利用設計文件連續性與標段劃分獨立性之間的矛盾進行報價。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路基工程中土石方調配在設計文件中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平衡調配, 但在標段劃分時, 往往是一個標段必須到另外一個標段取土。
根據計價土石方計算原則: 計價土石方= 挖方+ 借方, 土石方作業的挖、裝、運、卸4 道工序均計入挖方或者借方單價, 填方只計算壓實單價, 但實際的施工組織難以實現這一目標。因為一個標段難以指揮另外一個標段按照質量和進度要求進行填土, 這對保證工程質量和確保工程進度十分不利。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為了克服這一問題, 將施工過程的計價土石方改為: 計價土石方= 填方+ 棄方, 從而造成挖方和填方單價的改變, 投標商在投標報價時可以適當壓低外調土石方的挖方單價。
不平衡報價是把雙刃劍,一定要建立在對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細核對風險的基礎上, 特別是對于報低單價的項目, 如果工程量一旦增多將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損失。報高單價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內(一般在10 %左右) , 以免引起業主反感, 甚至導致廢標。如果不注意這一點, 有時業主會挑選出報價過高的項目, 要求投標者進行單價分析(或清標), 而圍繞單價分析中過高的內容壓價, 導致承包商得不償失。
結語: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推行,對報價人員業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應不斷學習國內外的先進經驗,努力提高報價水平,并將各種技巧運用到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中,確保工程盈利。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
《陜西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2009)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
《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本文來源:陜西省土木建筑學會 文徑網絡:文徑 尹維維 編輯 劉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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